儋州2018年秋季中小學招生劃片範圍!

儋州市那大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2018年秋季招生實施細則

為切實做好那大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2018年秋季招生入學工作,全面推進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教基廳〔2018〕5號)、《海南省教育廳關於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瓊教基〔2018〕58號)和《儋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細則。

一、招生原則

(一)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二)就近免試入學原則。

(三)控制大班額原則。

(四)多校劃片的熱點初中實行劃片招生和指標到校相結合原則。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招收截止2018年8月31日年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招收2018年春季學期小學六年級學生。

三、招生類別及所需材料

(一)第一類:有那大城區戶籍(遷入時間需滿一年)同時直系親屬在劃片區域內有固定房產的入學對象。以實際居住地為準。

到片區學校登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子女隨父母常住戶口簿(含子女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2017年8月31日前遷入);

2.①房產證;②購房協議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有居委會主任簽名、蓋章,2017年8月31日前入住,下同);③集資房證明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④屬徵地拆遷安置戶的,持鎮政府出具的有效證明;⑤屬集體住戶的需提供單位證明(主要領導簽名、蓋單位章並附上集體住戶花名冊複印件,下同)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①②③④⑤僅需提供其中一項);

3.疫苗接種證(僅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

(二)第二類:非本市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對非本市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要求:一是子女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進那大城區且原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二是隨遷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監護人必須在那大城區經商、務工(以工商執照、勞動合同、有效居住證等為依據)。

到片區學校登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子女隨父母戶口簿;

2.居住證(發證日截止2018年2月28日);

3.父母在那大城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及其工資發放清單(有主要負責人簽名及蓋章的複印件),如屬自謀職業的,需提交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2017年8月31日前);

4.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戶籍所在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5.疫苗接種證(僅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

(三)第三類

:本市非那大城區戶籍,直系親屬在那大城區有自建(購)房並常住的入學對象。以建(購)房屋實際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以房產證、購房協議、集資房證明、集體住戶證明為依據。

到片區學校登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子女隨父母戶口簿(含子女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一戶口簿);

2.①房產證;②政府頒發的土地安置證或土地使用證或土地購買協議;③集資房證明;④屬集體住戶的需提供單位證明(①②③④僅需提供一項);

3.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有居委會主任簽名、蓋章,2017年8月31日前入住);

4.父母名下的近三個月水電繳費清單;

5.疫苗接種證(僅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

(四)第四類:有那大城區戶籍(遷入時間需滿一年)但直系親屬沒有固定房產的入學對象。

到片區學校登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子女隨父母的常住戶口簿(含子女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戶口簿,2017年8月31 日前遷入);

2. 房屋租賃合同、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居住時間滿一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

3.父母名下的近三個月水電繳費清單;

4.疫苗接種證(僅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

(五)第五類:屬本市非那大城區戶籍,父母在那大城區租賃房屋居住並經商、務工的子女。要求:一是租賃的房屋應是子女與父母在那大城區的唯一居住地,且持續居住時間滿一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二是父母須在那大城區內經商、務工(以工商執照、勞動合同、有效租賃合同等為依據)。

到片區學校登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子女隨父母的常住戶口簿;

2.父母在那大城區就業的工商執照或勞動合同及其工資發放清單(有主要負責人簽名及蓋章)。(2017年8月31日前工作);

3.提供雙方有效的租賃房屋合同和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居住時間滿一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

4.父母名下的近三個月水電繳費清單;

5.疫苗接種證(僅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

四、招生程序

(一)提交材料。學生或家長在規定的登記時間內自行到片區學校登記、提交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實、完整,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登記資格,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二)審核材料。各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對登記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三)實地調查。學校及相關部門人員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實地調查核實。材料的核實結果必須有核實人員的簽名方可有效。

(四)學校公示。各學校對初審合格學生名單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受理舉報。

(五)上報招生名單。各學校將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彙總上報市教育局。

(六)發放入學通知書。市教育局對各學校上報的招生名單核準後,由各招生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

五、招生辦法

1.招生順序為: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

3.各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優先招收第一、二類學生入學。如果某所學校招收第一、二類學生後招生計劃已滿,將不再招收第三類及以下類別的學生,在其登記的第三類學生採取隨機搖號方式解決;如果還有剩餘招生計劃,繼續招收第三類學生(第三類學生數量超出剩餘招生計劃的,則採取隨機搖號方式解決)。

4.若某學校招收第三類學生後還有剩餘招生計劃,不得擅自招收第四、五類學生,其剩餘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和相關學校統籌安排其他學校未能解決的第三類學生。

5.全部招收第一、二、三類學生後再進行第四、五類學生的招生工作。學校還有剩餘招生計劃,繼續依次招收其第四、五類學生(第四、五類學生數量超出剩餘招生計劃的,則採取隨機搖號方式解決);學校招生計劃已滿,其第四、五類學生由市教育局和相關學校依次統籌安排到有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不服從安排的第五類學生,回戶籍所在地或民辦學校就讀。

6.多校劃片的熱點初中(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濤中學)實行劃片招生和指標到校相結合的招生辦法。其中劃片招生計劃只招收符合第一類條件的學生。

六、時間安排

(一)登記時間:2018年7月9日至16日。

(二)登記地點:各片區學校。

(三)調查核實時間:2018年7月17日至24日。

(四)公示時間:2018年8月上旬。

(五)發放入學通知書時間:2018年8月中旬。

七、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學校要高度重視招生入學工作,選派公道正派、責任心和服務意識較強的同志擔任招生工作。要加大對工作人員的培訓,讓他們吃透政策,嚴格執行省市有關規定。審核小組要分工明確,對申請登記的學生情況要進行摸底調查,認真核實,避免發生錯漏和失誤,對提供材料不完整者耐心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二)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海南省教育廳關於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儋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神,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

(三)各學校要進行分類登記、統計和歸檔。實地調查核實結束後,學校要把各類學生數字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那大中心校負責所轄學校上報工作)。

(四)市教育局將成立督查工作組,對招生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查處違規招生行為。對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責任追究。

2018年儋州市那大城區初一招生

片區範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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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儋州市那大城區小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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