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梁素海生態治理得過且過

7月3日,生態環境部就烏梁素海生態環境保護通報指出,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圍繞烏梁素海生態環境保護存在重視程度不夠、工作統籌不力、治理進展緩慢等問題,烏梁素海生態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

烏梁素海是黃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溼地,是內蒙古河套灌區灌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黃河生態安全的“自然之腎”。因此,一直是中央環保督察關注的重點。

2016年7月份,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向內蒙古自治區反饋意見指出:農業汙染是烏梁素海汙染主要來源,但長期以來一直沒有下功夫治理。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2016年10月份,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覆《烏梁素海綜合治理規劃》,規劃了湖泊生態補水配套工程、湖泊內源汙染治理與生態改善工程等5大類96個項目,總投資80億元。

經查,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10月份審批通過的《烏梁素海綜合治理規劃》,是巴彥淖爾市政府2013年組織編制的,在審批過程中,雖然局部作了一些調整,但對烏梁素海生態環境保護新情況、新問題、新要求研究、考慮不夠,規劃項目針對性不強,一些規劃項目完成時限甚至是2015年底,比規劃批覆時間還早了一年。

按照《烏梁素海綜合治理規劃》,在96個項目中,41項應於2017年以前完成。但是,截至2018年6月份,實際只完成10項,另有9項在建,22項仍未動工。此外,在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烏梁素海保護區未經環評建設5000畝魚塘”問題後,當地雖然停止該項目建設,但為了經濟效益卻又一味擴大湖區內養殖面積。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的情況下,河灌總局下屬單位仍在不斷擴大養殖規模。2017年養殖面積比2016年增加2萬畝,養殖區域達到9萬畝。

督察認為,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在審核規劃時,對規劃目標、任務和措施深入研究不夠、審核把關不嚴,致使規劃要求與實際工作形成“兩張皮”。作為督察整改牽頭部門,在規劃推進中,既沒有分解整改任務,也沒有明確相關部門責任,敷衍塞責。督察指出,巴彥淖爾市對存在的問題認識不清,對取得的成績沾沾自喜,對9萬畝養殖項目態度曖昧。在工作中抓具體、抓落實不夠,對湖區水質影響最大的農業面源汙染沒有采取實質性措施,說不清、道不明,得過且過,烏梁素海治理長效機制尚未形成。

乌梁素海生态治理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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