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部分新能源項目納入國家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

6月11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公佈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我區261.5萬千瓦風電、121萬千瓦地面集中光伏電站、11.84萬千瓦非自然人分佈式光伏電站和5萬千瓦生物質發電項目納入補貼目錄。

《通知》中還明確,根據《可再生能源法》有關規定,已納入和尚未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的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項目,不再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後續相關補貼納入所在省輸配電價回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核定輸配電價時一併考慮。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做好納入補助目錄的項目企業服務工作。對列入補助目錄的項目,當“項目名稱”、“項目公司”、“項目容量”、“線路長度”等發生變化或與現實不符時,我委將及時指導企業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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