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如何降低外貿結算付款方式風險?

貿易出口離不開收匯,常見的國際結算方式主要有:

- 信用證 L/C(Letter of Credit)

- 電匯 T/T(Telegraphic Transfer)

- 付款交單 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收藏!如何降低外貿結算付款方式風險?

外貿付款方式風險詳解

100% T/T advance

100%款到生產,注意是款到生產,不是款到發貨。這種付款方式意味著還沒有開始生產就收到全部貨款,對於出口方來說,這當然是風險為零的付款方式,但對於進口商來說卻是風險最大的,一般只在樣品單或者小訂單採用這樣的付款方式。

T/T 定金+ T/T 尾款發貨前付清

這種付款方式也非常安全,定金比例收得越高,安全係數越高。當然也有很極端的情況,如客戶付完定金後棄貨或者倒閉了。這個概率非常低,但付錢不要貨的情況也偶有發生。只要沒有發貨,如果出現收到定金但客戶棄貨的情況,可以轉賣給其他客戶或者降價處理,所以應對方案還是比較多的。

T/T 定金+尾款即期信用證

一般而言是30%T/T、70%尾款信用證,T/T 比例越高越好。

這種付款方式與第二種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幾乎一樣,也非常安全,區別在於採用這種付款方式,必須在發貨上船拿到提單之後才能交單。信用證收款的最大風險在於出現不符點之後客戶拒付,但客戶在支付了 T/T 定金後,即使信用證出現不符點也基本上會接受不符點付款贖單,所以這種付款方式也非常安全。

這裡需要注意,先收T/T定金,尾款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是個非常安全的付款方式。但是一定要注意是先T/T收定金,尾款信用證。有朋友跟我說做孟加拉的客戶用過70%的金額信用證做定金,30%尾款見單據T/T這樣的奇葩付款方式。 這個付款方式是非常不安全的,因為貨物上船拿了全套單據之後,如果客戶不付T/T尾款,出口方處境非常尷尬。不交單的話貨馬上到港了有滯港費,交單之後客戶不付尾款沒有有效手段約束。果然不久之後他客戶說讓他們先交單,T/T部分他賣掉貨之後再付…這樣的付款方式風險很大需要規避掉。

以上3種付款方式,可以說都是比較安全的。如果你對風險控制得比較嚴格,那以上三種方式絕對是首選,基本上不會有任何的壞賬和收不到貨款的風險。

因為除了付款方式本身,還需要考慮當時的具體經濟和政治狀況情況,比如碰到了塞浦路斯這樣的金融危機的時候,曾經把居民存款強制減計40%。這個什麼意思?也就是說你本來今天有15W美金存在銀行,明天只有9萬了,那個6W哪去了,直接就沒有了,這個叫強制減計。

在這樣的系統性風險下,除非是100%貨款到賬開始做,其他任何付款方式都會有風險。例如,當時有一個塞浦路斯的項目28W美金,30%T/T定金,70%尾款45天信用證支付,單純說付款條件還可以接受。但是考慮再三,在客戶來中國看過工廠一切OK,一再要求我方發PI的情況下。並且花掉了幾千塊接待費用的情況下,還是毅然跟他say no,請他另請高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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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定金,部分尾款見提單副本copy件

這個付款方式是最常用的付款方式了。最同行的比例是式是30%T/T,70%尾款見提單副本。實際操作的時候,也會有些變化,比如對一些付款方式好的老客戶,也可以20%T/T,80%尾款見提單支付。

這個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比較高。採用這種付款方式的風險點在於以下:

1. 客戶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無力付尾款。這裡的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主要可能是客戶公司資金週轉出問題了。 國外銀行貸款利率很低,有很多客戶非常依賴銀行貸款來週轉資金。有的甚至完全是自己沒資金,有了訂單之後再去申請貸款下單到國內。當他資金的資金鍊條斷掉的時候,可能會出現付了部分定金,無力支付尾款的方式。 針對這樣的情況,應該在確定付款方式之前就調查好客戶的實力,經營狀況各方面。

具體可以GOOGLE搜索一下客戶背景或者跟國內其它他的供應商瞭解。 如果對信譽不是非常有把握的客戶,可以採用要求提高定金比例的做法, 比如提高到50%定金,這樣客戶棄貨的風險就大大降低了。

2. 國際環境發生突然劇變,比如客戶國家的匯率突然大跌。15年俄羅斯和巴西的匯率大跌三四十個點,這個時候如果有一些訂單客戶支付的定金比率比較少,10%-20%左右,客戶是有可能直接棄貨的,就是定金我也不要了,貨你也別發給我了。還有一些情況是戰爭影響,比如14年的烏克蘭,由於克里米亞衝突的影響,不少烏克蘭的客戶破產倒閉了。這樣的狀況下,棄貨的事情也是會經常發生的。針對這樣的情況,需要經常關注國際環境國際形勢。當碰到經濟動盪地區的客戶訂單,也可以通過提高定金比例,或者要求發貨前付清的方式降低收款風險。

3. 第三種情況就比較惡劣,或者叫詐騙。以上兩種情況屬於客觀條件的改變帶來的棄貨風險,很多情況下不是客戶主觀上想要棄貨。有一些比例非常非常小的無良貨代,會跟客戶勾結存在無單放貨的情況。當然大部分的指定貨代做事還是非常規矩的。因為貨代公司畢竟在國內,除非是他馬上準備關門歇業了。你都是可以找到他的。

4. 另外一個風險是南美有一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如果記名提單上的收貨人是實際進口方,他可以憑提單副本提貨的。主要是南美的巴西、尼加拉瓜、危地馬拉、洪都拉斯、薩爾瓦多、哥斯達黎加、多米尼加、委內瑞拉這些國家。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把提單收貨人儘量用To Order,這個意思是收貨人不確定,憑shipper發貨人的指示。我們在收到全款後可以對提單進行背書,也就是提單背面敲發貨人的英文章,然後再寄正本給客戶。

總結一下,對於部分T/T定金,尾款見提單支付這樣的付款方式。有以下幾個辦法降低收款風險:

1. 儘量用To Order而不是實際收貨人名稱作為提單收貨人。To Order的意思是根據shipper的指示,這樣的提單隻有shipper背書之後,才可以提貨, 增加了貨物控制權。但是這樣有一個弊端就是To Order指示提單不能電放。碰到需要提單電放的客戶,必須要把收貨人改成客戶公司才能電放。

2. 儘可能的提高定金比例。這樣的作用是當進口國經濟或者客戶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的時候,能夠降低客戶棄貨的風險。如果他已經付了一半定金,一般是不會輕易棄貨的。 同樣匯率也不太可能短短一兩個月跌掉50%。 另外一方面,多收定金有一個好處是萬一客戶真的棄貨,你收的定金是可以覆蓋掉把貨拉回來和處理轉賣的成本的。這樣處理棄貨起來掌握主動權。

3. 明確見提單5日或者10日內支付尾款,這樣是給客戶一個付款的期限。因為有的客戶出於資金週轉的考慮,喜歡拖拉直到貨快到港才付尾款。 明確見提單5日或10日內支付尾款,給了他一個確定的期限。這樣如果碰到客戶急需拖拉的情況,催收貨款也名正言順。 如果不規定清楚,有的客戶會以為我到港前付掉就可以了。甚至碰到一些惡意拖延的客戶,有錢故意不付。 因為延期支付貨款會給我們帶來匯率的損失,可以以此為依據索償。 我曾經就用這樣的方式向一個惡意拖延貨款的客戶索賠過。 這客戶到港後找各種理由,拖延了十幾天才付款。貨款到賬之後,我沒有電放提單,又要求他額外支付延期支付引起的匯率損失。收到罰金後才電放,當然這樣的客戶以後就不打算繼續合作了。

4. 密切關注國際形勢,對有風險的國家嚴格把握付款方式。比如看到有些匯率大幅下跌,或者是政治環境動盪,有戰爭風險等等。碰到這樣國家的客戶,在接單之前尤其要嚴格審視付款方式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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