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徵收補償時,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伴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人們越來越疑問一個問題,在徵收拆遷時,咱們老百姓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

第一種,要錢。這種方式既簡單快捷,又減少矛盾糾紛。但是關鍵在於如何拿到合理的貨幣補償,因此需諮詢相關律師。

第二種,要房。這種方式雖然省心安全,但是“拆一還一”的產權置換,容易“挖陷阱”,導致最終獲得的專屬房屋面積大幅度縮水,後續難以徹底得到有利的解決。

這兩種方式都是徵收拆遷時政府常用的補償措施。但是人們一定要謹防陷阱,防止受騙。尤其是在要求產權置換時,一定要注意補償安置協議中規定的房屋建築面積。

此外,在要求貨幣補償時,一定要明確自己房屋的合理價值,防止被相關部門坑騙,致使自己的生活受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