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真史》1:研究和選材堅持「二重證據法」

《人類真史》1:研究和選材堅持“二重證據法”

在人類起源上,目前有兩類材料頗為流行,一類是基於骨骼考古的,一類是基因的。基於骨骼考古的材料認為,人類是從猿猴進化而來,從幾百萬年到幾十萬年前的骨頭,尤其是頭骨的化石遺存,就是這一進化過程的證據。基於基因的材料認為,基因的演化證據證明,人類十萬年前首先出現在非洲,然後就往其他大陸擴散。還能推算幾萬年前進入亞洲,幾萬年前進入美洲等等。

我的看法是,在歷史研究上,以及在歷史材料的選取上,一定要堅持王國維在1920年代提出的“二重證據法”。王國維認為,一個歷史事實是可信的,需要由兩面的證據來支持,一方面是傳統的文獻記載,另一方面是考古證據。單方面的文獻材料不可信,單方面的沒有文獻支持的材料更不可信。

王國維提出“二重證據法”是有特定的歷史背景的。當時“疑古”的風氣已經興起,不僅認為傳統的《五經》是瞎編的,而且還認為傳統文獻所提供的歷史事實都是胡扯的。而恰好在這個時候,“甲骨學”、考古學又在中國興起和流行。而經過深入地研究之後,尤其是王國維被人的研究之後,發現甲骨文、以及當時所發現的漢簡等地下材料中包含著大量有價值的歷史信息,而且這些信息可以與傳世的文獻相印證

舉個例子。

司馬遷寫《史記》是西漢時候的事,但是《史記》中有個《三代世表》,對夏商周三代的天子世系做了很詳細的記載,誰生了誰,誰繼承了誰,非常明確。商朝在司馬遷出生前1000多年前就滅亡了,夏的滅亡比商還要早500年。而且,戰國時期的大混亂混亂,加上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和項羽的火燒阿房宮,又讓當時的歷史文獻幾乎損失殆盡。所以,在疑古思潮下,有就有人認為司馬遷關於夏商的年表肯定是瞎編的。

然而,王國維仔細研究甲骨文後發現,其間所記載的商朝的天子世系與《史記》的記載高度一致。一個來自地下,沉睡幾千前,一個來自地上,時代相傳,這兩種材料卻驚人的一致,顯然兩者是基於同一個歷史事實,可以相互印證。這就意味著商的年表的是可信的。儘管尚沒有發現夏代世表的直接考古證據,但是,既然司馬遷對1000多年前的商朝的記錄是正確的,那麼我們也有理由相信他對1500年前的夏朝的記錄也是正確的。

儘管是“二重證據”,但是在王國維眼裡,二重證據之間是分主次的,傳統的文獻資料是主,地下材料是次,後者的意義在於為前者提供確信的證據。即便沒有地下材料,也不能輕易地否定傳世的文獻。

但是現在卻相反,對地下考古材料重視遠遠高度文獻材料。而且王國維所說的地下材料,主要是指地下出土的文字材料,而現在考古學一般出土的都是非文字的物品。同時,還非常重視另一種王國維時代尚未出現的新的非文字資料,就是基於基因的資料。

但事實上,無論考古物品,還是基因的變化,本身並沒有直接承載任何的歷史變遷的信息。它們之所以和歷史的變遷存在關聯,與人類的起源和遷徙存在關聯,完全來自人們單方面的解讀和賦予。至於那幾塊頭骨化石是否真的與人類進化的歷史過程相對應,那些基因上差異是否真的與人類走出非洲的歷史過程相對應,以及人類是否真的存在那樣的進化史,那樣的走出非洲的歷史,都是沒有任何的“第二重證據”來證明,沒有文獻證據來證明。

所以,目前人類起源和進化史,人類的走出非洲史,只能當成一個神話故事來聽,而絕不能認為它們就是歷史事實。

因此本部《人類真史》不會採用這些材料,而只採用有“二重證據”基礎的材料。當然這個“二重證據”的條件可以放寬一些。對地面上材料,不僅包括中國的文獻,而且包括其他任何文明的文獻,譬如基督教的《聖經》,印度的《吠陀經》。同時,還可以包括全球的“人類學”材料,包括傳說、民俗之類。儘管這些都是非文字的,但是在史料價值上等同於文字。對於地下的材料,包括全球所出土的任何考古物品,不僅僅侷限於文字性的考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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