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後多種人身險要漲價、停售?警惕「停售潮」成營銷噱頭

“6·30”后多种人身险要涨价、停售?警惕“停售潮”成营销噱头

■製圖/廖木興

業內說法

整改行業亂象,避免行業惡性競爭

所謂“19號文”,是指銀保監會今年5月下發的《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該文件以《人身保險產品開發設計負面清單》(下稱《清單》)為細則指引對險企進行產品清理,旨在夯實險企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強化合規經營意識,並形成期限結構合理、風險保障功能與長期儲蓄功能協調高質量發展的新局面。

具體來看,《清單》列舉的產品問題主要在於“條款設計”“責任設計”“費率釐定”“精算假設”“申報使用管理”五大方面,涉及到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重疾險、年金險、健康醫療險等產品。其中,銷售誤導、長險短做、誇大產品功能等市場頑疾均被一一點名。“有人覺得這會阻礙產品創新,但我認為這恰恰相反。”廖曉平指出,“19號文”旨在整頓已存在或已暴露的行業亂象,不僅避免了行業惡性競爭,也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在更合理的制度框架與氣氛下,產品創新不會止步。”

險企:邊做停售準備邊報備新品

銀保和個險渠道:“長險短做”現象依然存在

具體來看,《清單》提到年金保險的“長險短做”現象,即是通過生存金快速返還,把長期年金保險實際做成短期產品。常見的例子,就有銀保渠道慣用的“可提前退保”。

溫馨提醒

防癌險費率預計上調50%? “19號文”成銷售誤導工具

還需要指出的是,和去年4月1日、10月1日兩次停售潮類似,在本輪產品整改期間,“19號文”也被險企當成營銷噱頭進行話術推銷。

而實際上,這均是對《清單》內容的斷章取義與扭曲解讀。醫療險方面,《清單》只是指出,費用補償型醫療險為追求營銷噱頭,在嚴重缺乏經驗數據與定價基礎情況下盲目設定高額給付限額,並在短期健康保險中引入“終身給付限額”“連續投保”等概念擾亂市場秩序。實際上,早在今年6月13日,銀保監會就發文提醒:短期健康險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其宣稱的“連續投保”不等同於“保證續保”。若險企對產品進行停售、調整費率或推出替代新品,消費者將會面臨不能續保風險。

另外,《清單》也並沒有單獨對防癌險做任何費率調整,只是在“費率釐定”與“產品責任”中指出,有產品的預定附加費用率明顯偏離實際費用水平,費率釐定不真實不合理,或者是設置較低的保險金額,變相縮小產品的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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