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基礎知識問答 看完買房再也不上當了

買房是一個家庭的頭等大事,在買房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大小問題讓人焦頭爛額,今天一起來熟悉一下房地產十大必知的基礎知識,防止買房上當受騙。

問:什麼樣的戶型是好戶型?

答:戶型是我們選擇購買房屋的最重要考慮要素之一,好的戶型應當具有良好的採光和通風效果,良好的採光和通風對居住人的身體健康和環境衛生都有重要作用,也是衡量住宅設計是否合理、成功的重要標誌之一。採光要求,每套住宅中的臥室和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的廳室均應直接採光,且至少一間以上廳室能直接獲得日照,一般朝向為南向,也可南偏東或南偏西不超過 45度;通風要求,住宅應當有良好的通風,在相對兩個窗(或相對的門窗)同時開啟時即可在住宅內形成穿堂風,廚房和衛生間應直接採光和通風。

問:買房時哪些項目不計入商品房建築面積?

答:不計入商品房建築面積的項目包括以下部分:1、層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內淨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道、無柱雨篷、騎樓、過街樓的用於做街巷通行的部分;3、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挑簷、半圓柱、垛、勒腳、臺階等;4、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和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的箱、罐等平臺;5、房屋的挑臺、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6、其它構築物,如獨立的煙囪、煙道、蓄水池、水塔等。

問:購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會有什麼風險?

答:1、取得權屬證書的期限無法確定;2、為取得權屬證書,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3、只能取得使用權,不能取得權屬證書,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違法建設強制拆除。

問:什麼是住宅的“全部產權”和“部分產權”?

答:國務院《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對全部產權和部分產權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全部產權是指按市場價和成本價購買的房屋,購房者擁有全部產權。經濟適用房亦屬於全部產權。部分產權是指職工按照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宅面積之內,職工按照標準價購房後只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時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關稅費後,按個人和單位所佔產權比例進行分配。目前,對擁有“部分產權”住宅的業主,建議儘快補足成本價價款,轉為“全部產權”。

問:合同簽訂後,因價格變化原因可以反悔嗎?

答:商品房也是一種商品,買賣雙方簽署合同後,沒有發生約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問: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問:小區物業管理是否有權對外來車輛收取停車費?

答:非小區居民車輛進入小區是否收費,應當由物業管理委員會決定,收費標準不超過社會公共區域停車收費標準,所收取的費用應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但是物業不得對進入小區的救護車、消防車、郵政車、環衛車、軍車和執行公務的警車收費。

問:哪些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答: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所有的財產,歸個人所有。也就是說,只有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所取得的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購買房屋,但是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房屋,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婚變,房屋所有權歸購房人一方,但應當給對方適當經濟補償。

問:什麼樣的房屋不能出租?

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沒有房屋所有權合法憑證的;2、司法機關查封的;3、未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於違法違章建設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已經設定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有關規定的;9、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房屋。

問:房屋可以向個人抵押貸款嗎?

答:個人之間的合法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是使用房屋作為借貸的抵押物,房地產管理部門不能辦理抵押手續,所以這種個人之間使用房屋作為抵押擔保方式的借貸因不能辦理抵押登記,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發生法律糾紛,出借方沒有優先受償權。

問:為什麼不能購買出賣方尚未辦理權屬證書的房屋?

答:近兩年有的購房人通過各種渠道,購買了尚未辦理權屬證書的房屋,因為不能辦理轉移登記,後來由於市場的變化,房價大幅上漲,發生賣房人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以沒有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交易為由,起訴購房人買賣合同無效的案例出現。為了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建議購房人儘量不要購買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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