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職人員限期退出 煤礦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告

關於公職人員限期退出 煤礦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告

關於公職人員限期退出 煤礦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精神,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專題會議要求,現公告如下:

全市公職人員及直系親屬參與煤礦經營活動的,在2018年8月10日前必須退出經營,逾期不退出或者再入股、變相入股的,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舉報電話:2871187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中共雞西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雞西市監察委員會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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