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豐收節」會成爲法定節假日嗎?

2018年6月21日國務院同意將每年農曆秋分設立為“中國農民豐收節”,具體由農業農村部組織實施。大家注意國務院既然同意設立“農民豐收節”這一節假日,它就是法定節假日。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我們國家的法定節假日不是隻有春節、國慶、五一、端午、清明和中秋嗎?這是我們大家理解上狹義的法定節假日,其實我們還有很多法律規定,大家可以享受的節假日。給大家分享一下。

帶薪年休假等特殊假期

這是依據我們國家的帶薪年休假條例制定的。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自己的工齡不同,享受的假期長短不一樣。

一般10年以內工齡是五天,10年至20年是每年10天,20年以上是每年15天。

如果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本人同意沒有安排勞動者休假,應當給付300%的未休年休假工資或者補貼,一些特殊情況是不能夠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比如正常享受寒暑假待遇的老師、請病假超過相應天數、請事假20天以上且沒有扣工資的。

“中國農民豐收節”會成為法定節假日嗎?

除了帶薪年休假之外我們還有五四青年節、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教師節等假期,不過就不一定放假了,也沒有提及300%工資一說。

產假及職工特殊假期

產假是法律規定的我們女職工的法定假期,全國的最低標準是98天,有女職工特別保護規定明確。各個省市根據各個省市的實際情況分別給予15到75天的額外假期。這些假期是很明確的法定假期。

當然男同志還有7到30天的生產護理假,這也是法定假期。

還有我們的婚假,國家規定是三天,個別地方予以照顧長達20-30天。

還有一些比較生僻的喪假、探親假等等。其實我們的病假、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也都屬於廣義上的假期,這些就不太好遇到了。

“中國農民豐收節”會成為法定節假日嗎?

還有一些非全民的節假日。

大家注意少數民族地區的節日也是要尊重的,比如2018年的藏曆土狗新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安排從2月15日至2月24日放假,比農曆新年多了三天。

《國務院關於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像我們大家廣為熟悉的潑水節、火把節、開齋節、那達慕大會等等,少數民族的節日非常多。不過當地政府一般都會尊重予以慶祝放假。

其實我們農民的豐收節也是這樣,到時候我們會在全國範圍內予以慶祝,家住農村的人們可以恢復一些古典傳統,來慶祝這個節日。

“中國農民豐收節”會成為法定節假日嗎?

希望我們國家這種靈活性的節日越來越多,讓大家充分享受到社會進步與我們人民傳統生活的融合帶來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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