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SFC:對31家持牌機構及個人予以處分,罰款總額達4.83億港元

香港SFC:对31家持牌机构及个人予以处分,罚款总额达4.83亿港元

香港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SFC 簡稱證監會)27日發佈《2017-2018年報》,結過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及提供有關主要數據,並詳述證監會一直在推行以促進穩健及可持續市場發展的措施。

證監會主席唐家成表示,“隨著市場日益複雜及相互聯繫漸趨緊密,本會必須繼續推行各項措施以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同時確保投資者獲得保障。我們會繼續全力維持市場公平有序,以鞏固投資者的信心。”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我們將繼續沿用前置式監管方針,希望能及早和更具針對性地介入,以處理市場失當行為及其他違規活動。這令本會能在市場的穩健、安全及質素受到威脅前便加以預防,同時亦讓我們的執法工作可集中處理對投資者及本港市場構成重大風險的範疇。”

年內的工作重點包括全面實施核心職能主管制度,以提升持牌機構的高級管理層的問責性。本會亦就網上平臺的設計及營運刊發新指引,及列明網絡保安基本規定,以處理互聯網交易的黑客入侵風險。

為了推進監管合作,證監會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力拓展市場互聯互通計劃,又與廉政公署聯手進行蒐證和調查工作。此外,我們亦透過本會行政總裁作為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理事會主席的身分,令香港更積極地參與國際標準釐定的工作。

年報載述的主要數據包括:

– 持牌機構及人士和註冊機構的數目增至44,358,其中持牌機構的數目上升至2,702家,兩者均創下新高

– 認可了134項集體投資計劃及114項公開發售的非上市結構性產品

– 審閱了309宗上市申請,及監督401宗與收購有關的交易和申請

– 對中介機構進行了301次現場視察

– 審批了12宗由在海外受規管的交易所及電子化交易設施的營運者就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作出的申請

– 對市場進行監察活動,繼而向中介機構作出8,461項索取交易及帳戶紀錄的要求

– 對31家持牌機構及人士採取紀律處分行動,罰款總額達4.8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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