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女友不肯賣共同房產,杭州小夥因此丟了搖號買房資格

​​近期,杭州多個熱門樓盤紛紛領出預售證,再度掀起一波“搖號熱”。然而想要參與搖號的小張卻欲哭無淚。並非因為小張資金不足,而是目前單身的小張名下已有一套房產,苦於沒房票。

小張深深為三年前的一個決定後悔。當時他與熱戀女友一起買了一套期房,打算做婚房,沒想到兩人後來分手了。小張想領出房產證賣掉房子就此了斷,但前女友一心想複合,死活不同意。這就意味著,小張既不能拿房子住,也沒有資格去買新的房子。

戀愛時共同買房,分手後女方死活不同意賣

房子是小張和前女友小李(化名)在三年前共同買下的,總價200多萬元。當時,小張和小李正處在熱戀期,他們打算一起出首付買下這套房作為婚房,然後共同還貸款。因此當時在購房合同上寫上了兩個人的名字。

這原本是一對恩愛情侶共同打拼的勵志故事,可惜世事多變,雖一度談婚論嫁,但兩人感情後來出了問題,最終沒能走進婚姻殿堂。

分手後,這套房子如何處置成了最大問題。還沒等到房子交付,杭州樓市調控政策出臺,限購政策中單身只能買一套,這意味著小張如果不把名下這套房產處理掉,就失去了購房資格。所以小張的想法是,等房子交付了就賣掉,然後和小李按照當時買房時出資比例把錢分了,自己再去買套新的。

去年房子交付後,他就向小李表明了這一想法。沒想到小李希望小張能和她複合,死活不同意賣掉這套房子,並且每月都把她還的這部分按揭貸款打到小張的銀行卡里。

小張卻無意複合。日子一天天過去,杭州又開始實施搖號購房,但名下有房且單身的他連搖號資格都沒有。他也發帖到網上求助過,有網友調侃:“趕緊找個新女朋友結婚,這樣就可以再買一套了。”

不辦出房產證,就連律師也沒辦法

那麼,小張這種情況是否有比較可行的解決方法呢?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胡增冬表示,確實不好辦:“如果這套房子已經辦出房產證,那麼並不難處理,小張可以到法院要求進行財產分割。但現在他們房產證還沒辦,兩個人又有矛盾,女方不願意去辦房產證,那就比較麻煩了。”

也就是說,如果小張不想複合,那麼只能說服小李先一起去把房產證辦下來,然後再通過法律途徑申請財產分割。但如果小李不同意去辦房產證,就連律師都沒有好辦法。

除非小李遇到了新的真命天子,不再一心要跟小張複合,那事情就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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