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姿勢」外賣拒用“病毒性肝炎”騎手,網友支持:不是歧視,而是保護消費者,合理麼?

「涨姿势」外卖拒用“病毒性肝炎”骑手,网友支持:不是歧视,而是保护消费者,合理么?

近日,

外賣平臺招聘拒錄“病毒性肝炎”騎手

被質疑歧視乙肝攜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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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道

美團騎手註冊、接單用客戶端

“美團眾包”出現這樣的協議

協議中的註冊資格中寫著:

無“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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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包平臺服務協議

“滴滴外賣”外送員註冊頁面上

也有類似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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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配送平臺用戶資格標準僅寫“病毒性肝炎”

“餓了麼”蜂鳥眾包客戶端

其“服務規範”中的“食品安全”

視頻解說旁白中

同樣以“病毒性肝炎”籠統概括

不得註冊的肝炎人群。

具體而言,“病毒性肝炎”有哪些?

據@人民日報,

分為甲、乙、丙、丁、戊五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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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關於乙肝攜帶者能否從事食品行業的爭議由來已久。

2009年出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2015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

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016年7月,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目錄》包含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6類疾病。

乙肝不包含在內

據澎湃新聞報道,過往新聞報道也顯示,近年來各地衛生部門在健康證檢查中,陸續不再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體檢。

吵起來了!針對外賣平臺的規定,有網友認為:這不是歧視

“億友公益”志願者雷闖認為美團眾包“病毒性肝炎”的表述是“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不僅涉嫌拒錄乙肝攜帶者、歧視乙肝群體,同時也會助長對乙肝群體的偏見和歧視,更加強化“乙肝不能從事食品行業”這種錯誤的觀念。

此事也引發網友的熱議,

有網友支持平臺這樣的規定,

“這不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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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李:是應該的,畢竟客戶很擔憂,不是歧視不歧視的問題。

昴先生Subaru:這不是歧視,這是保護消費者權益。

若如初見輸尋常:這個是歧視?這難道不是負責嗎?

還有網友認為,協議規定裡沒有說乙肝攜帶者不可以註冊,是不是想太多?↓↓↓

u1486:攜帶者肝功能正常,肝功能異常為肝炎患者,它沒說拒絕攜帶者,也沒錯啊。

收藏!關於肝炎,你未必知道的

許多人談“肝炎”色變,關於肝炎,@人民日報曾在2017年的世界肝炎日做過科普,現在再次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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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外賣

也要注意身體健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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