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私賬偷逃稅=玩火!4個大坑,躲得過第一個,躲得過第二個嗎?

業務回款了,錢打到個人賬戶;員工發工資,還是走個人賬戶;購買材料,仍然通過個人賬戶;......

2018年,老闆還能走私賬嗎?

用私賬偷逃稅=玩火!4個大坑,躲得過第一個,躲得過第二個嗎?

1 企業走私賬,稅局無可奈何?

稅局和銀行未共享企業信息前,公司收入常常進入老闆的“口袋”,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的偷稅了!根據徵管法第54條規定,其實稅局是可以查企業和個人的銀行賬戶的。2018年還能這樣做嗎?稅局、銀行等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規定各政府部門對異常數據實時共享。更何況國地稅都要合併了,稅局能不好好清查一番?企業走私賬,必定嚴查~

用私賬偷逃稅=玩火!4個大坑,躲得過第一個,躲得過第二個嗎?

2 大額交易,銀行沒有限制?

2017年7月1日開始,企業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金融機構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以下大額交易:個人賬戶現金收支超過5萬人民幣需報告、境內轉賬超過50萬人民幣需報告、跨境款項劃轉超過1萬美元需報告。除了報告還是報告,更何況,2016年12月1日開始,一個人在一家銀行,只能辦一張儲蓄卡(一個Ⅰ類賬戶)。也就是說,企業銀行賬戶信息,已經被稅務局實時監控了~企業還能頻繁走私賬嗎?

用私賬偷逃稅=玩火!4個大坑,躲得過第一個,躲得過第二個嗎?

3 金稅三期,這可不是“紙老虎”!

金三作為老生常談的話題,說的多不多?多!企業怕不怕?怕!但是為什麼這麼多老闆還是鋌而走險走私賬,還不是想逃稅!企業走私賬,難道金三就不能管了?

對企業來講:社保以後都歸稅局徵收了,你給員工買沒買社保?購買基數是多少?有沒有通過“李鬼”發工資?和稅局金稅三期個稅申報數據一對比,難道還查不出到嗎?對個人來講:你在銀行有多少賬戶?幾家公司給你發了工資,並給你申報了個稅?有沒有購買“五險一金”?買了幾套房子?在稅局金稅三期大數據平臺面前,還算得上“絕密”嗎?金三個稅系統主要以身份證號為比對依據,稍有“異常”,馬上預警!

更何況稅務機關已在全國推行電子稅務稽查模式,

稅務稽查已從人工稽查變為電子稽查,金三全面發威還遠嗎?風雨欲來,你還敢走私賬嗎?

國內管控的嚴格蠻,那我通過境外賬戶逃、避稅蠻?

用私賬偷逃稅=玩火!4個大坑,躲得過第一個,躲得過第二個嗎?

4 CRS涉稅信息跨境交換,“故鄉”變“異鄉”

CRS是什麼?可能部分老闆很懵!通俗來講:就是中國和境外111個國家和地區(成員統計數截止日期:2017年5月)交換中國公民在境外財產信息的一種手段。在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的老闆、在海外進行金融理財和已在海外設立家族信託的中國公民、在海外購買高額人壽保險的中國公民可得留意了!你在海外開了哪些賬戶、納稅人識別號是多少、開了哪些銀行賬號、存款是多少、利息是多少、股息以及出售了金融資產的收入這些信息都將實時出現在中國稅務局的數據庫裡面。

2017年中國稅務局已經完成金融賬戶加總餘額超過600萬元的高淨值賬戶盡職調查。2018年12月31日前,我國將完成對存量個人低淨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說白了,個人和企業的境外賬戶將“祼奔”,想在境外逃稅、避稅,或隱藏資產從此就沒那麼容易了。說的那麼兇,是不是又是豁我的哦!要不,舉個栗子看看~

用私賬偷逃稅=玩火!4個大坑,躲得過第一個,躲得過第二個嗎?

生存不易,老闆且行且珍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