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會會議:把脫貧攻堅“1+3”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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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

審議通過《中共四川省委關於省委常委會帶頭進一步增強法治觀念深化依法治省實踐的意見》和巡視巡察工作有關文件

討論同意2017年度脫貧攻堅“1+3”考核結果

6月26日上午,四川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中共四川省委關於省委常委會帶頭進一步增強法治觀念深化依法治省實踐的意見》《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巡視工作規劃(2017—2022年)》《四川省市(州)、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辦法》,討論同意2017年度市縣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和扶貧專項考核、定點扶貧考核、省內對口幫扶考核等“1+3”考核結果。省委書記彭清華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省委常委會成員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融入到頭腦之中,體現在日常行為之中。要帶頭學習法律、掌握法律,準確把握中央法治建設的重大部署,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習憲法法律和黨章黨規,學習民法、刑法、公務員法等基本法律,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要帶頭遵守法律、捍衛法治,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自覺在憲法法律及黨章黨規範圍內行使權力,自覺接受對權力的規範制約監督,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講規矩。要帶頭運用法律、厲行法治,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進一步推動依法治省工作再上新臺階。

會議指出,修訂《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巡視工作規劃(2017—2022年)》和《四川省市(州)、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辦法》,是省委貫徹中央巡視工作規劃的具體舉措。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將《規劃》《辦法》納入各級黨委中心組學習和黨校(行政學院)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紀委監委、巡視(巡察)辦、巡視(巡察)組先學一步、學深一層,在實際工作中熟練運用、抓好落實。要圍繞實現本屆省委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統籌調度巡視力量,合理安排巡視時間,紮實開展常規巡視、專項巡視、機動式巡視,加大“回頭看”力度,用好巡視成果,充分發揮巡視巡察利劍作用。要及早謀劃中央巡視組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對反映的個性問題以“發點球”方式落實整改責任,對反映的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對移交的問題線索按要求逐一核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會議討論同意2017年度市縣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和扶貧專項考核、定點扶貧考核、省內對口幫扶考核“1+3”考核結果及建議表揚對象名單。強調要抓好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班子綜合評價和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要抓好考核發現問題整改,對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從制度、機制層面研究治本之策,對個性問題儘快拿出務實措施整改到位。要抓好相關宣傳報道,營造學先進、趕先進的良好氛圍,動員全省上下進一步凝心聚力、奮發有為,堅決打贏精準脫貧攻堅這場硬仗。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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