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10人存在扶貧工作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被通報

近日,自治區紀委對全區近期查處的4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分別如下:

01

隆安縣丁當鎮儉安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韋棉貴等人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問題。

2015年10月,儉安村開展精準識別入戶評估期間,村民小組評議人員陸興國明知道蘇某某在運輸公司開公交車,不符合幫扶條件,但在進行村民小組評議時未予以反對和向上級反映;在進行村級評議時,會上有人提出蘇某某在運輸公司開公交車,但作為村級評議人員的韋棉貴以及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黎有寧,村“兩委”委員黎生傑等人既沒有認真瞭解核實,也未將有關問題向上級報告,導致蘇某某戶被評定為貧困戶。2018年3月,韋棉貴、黎有寧、黎生傑、陸興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蘇某某戶已被剔除出貧困戶範疇。

02

防城港市防城區財政局副主任科員、農業股股長錢宏,扶貧辦副主任阮毅等人因失職失責造成扶貧財政資金被騙取問題。

2016年5月,廣西鑫華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偽造生薑種植項目貼息貸款合同、利息支付憑證等相關材料,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35萬元。錢宏、阮毅和防城區扶貧辦主任科員陳碧在項目驗收時,未嚴格審核鑫華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貸款合同、利息支付憑證,失職失責。2017年12月,錢宏、阮毅、陳碧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03

河池市金城江區拔貢鎮黨委綜治統戰委員、副鎮長李志強在扶貧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

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李志強在開展精準扶貧工作中,未按要求進村入戶開展聯繫幫扶工作,10個月時間僅入戶幫扶1次,卻虛假填報幫扶聯繫記錄;其負責聯繫幫扶的5戶貧困戶,有4戶沒有領到《幫扶手冊》,且《幫扶手冊》《幫扶聯繫卡》填寫錯漏、空白較多。2017年3月6日,李志強還違反規定在工作日午間飲酒,並與群眾發生衝突,造成惡劣影響。2017年5月,李志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04

象州縣妙皇鄉宣傳委員、副鄉長韋欣等人在扶貧項目驗收中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5年9月7日,韋欣和縣扶貧辦工作人員潘業樓等人在“十百千”產業化扶貧示範工程桑蠶蠶房建設和改造項目驗收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未認真核實農戶養蠶和蠶房建設具體情況,便在驗收表上簽名確認,致使不符合申領蠶房建設和改造補助條件的韋某明、陳某橋、韋某賢等三人通過驗收並違規獲取財政扶貧補助資金9000元。2017年11月,韋欣、潘業樓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被處分的黨員幹部,有的對貧困戶的核查評議流於形式、走過場;有的履職不力,把關不嚴;有的作風不實、敷衍塞責;有的不負責任、不加調查、隨意簽字,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啃食群眾的獲得感,嚴重影響脫貧攻堅進程,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務必從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力戒不擔當、不務實、不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以嚴緊實的優良作風,勇於擔當、苦幹實幹、攻堅克難,紮實推動我區脫貧攻堅工作深入開展。 通報強調,作風建設攸關脫貧攻堅成敗,打贏脫貧攻堅戰,必須打贏作風攻堅戰。全區各級黨組織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脫貧攻堅的各項決策部署,抓住“作風建設年”的有利契機,在脫貧攻堅中把作風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責任擔當,堅持不懈改作風轉作風,以作風建設成果促進各項扶貧舉措落實,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找準職責定位,服務脫貧攻堅大局,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堅決糾正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扶貧工作、做表面文章等問題。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脫貧攻堅工作中漠視群眾疾苦,不幹事、不擔事、敷衍應付、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扶貧幫扶和駐村幫扶重視不夠、工作不實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部門領導幹部的領導責任,不斷剷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滋生的土壤,確保扶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紮實、脫貧結果真實,為全區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作風和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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