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有望成為前社會主義陣營首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捷克有望成為前社會主義陣營首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捷克共和國政府上週五(22日)宣佈支持一項同性婚姻法案,該國有望成為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社會主義國家。

這項草案是由46名國會下議院議員擬訂,其中多數抱持左派和中間派立場,分屬下院9個政黨中的6黨,包括捷克總理、億萬富豪巴比斯(Andrej Babis)所屬的民粹派政黨“不滿公民行動”(ANO)。

右翼的人民民主黨(ODS)、保守的基督教民主黨(KDU-CSL)和極右派的自由與直接民主黨(SPD)拒絕支持這項草案。反對陣營的37名議員提出修憲,要求將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寫入憲法。

本案可望在今年稍後送交國會審議。同性婚姻法案若要獲得通過,只需要在200席議會中取得簡單多數,而修憲動議則需取得120票支持方可通過。

參與草案擬訂的不滿公民行動黨籍議員麥克斯瓦(Radka Maxova)說:“這項修正案的基本原則是為同性伴侶和他們的子女提供尊嚴和家庭生活保護,與(異性戀)配偶及其子女已享有的相同。”

非政府組織We are fair的維權人士札卡利亞索瓦(Lucie Zachariasova)告訴捷克西蒂卡新聞社(CTK),捷克應該能“成為第一個允許同性戀伴侶結婚的前社會主義國家”。

捷克斯洛伐克1962年實現同性性行為非罪化,1990年通過的法案同意年齡平等化,異性間或同性間性行為合法的年齡均為15歲。1990年,同性性服務業也得到合法化。2001年,捷克共和國勞工法納入性傾向保護條款。2006年,捷克共和國伴侶關係法出臺,同性伴侶可以向政府註冊民事關係並受法律保護。但只有單身的同性戀者可以收養小孩。捷克軍隊不過問軍人的性傾向,軍人可以在軍中公開自己的性傾向。

大部分西歐國家已承認同性婚姻,但目前唯一承認同性婚姻的前社會主義陣營的地區是已經與前西德實現統一的前東德。相比起波蘭和斯洛伐克,捷克社會較為世俗,宗教組織對社會的影響力較小。5月份的一項調查顯示,一半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74%受訪者認同現行的同性伴侶民事關係的登記制度。如最終法案獲得通過,捷克將成為首個容許同性婚姻的前社會主義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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