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工貿易監管模式在九江落地

據瞭解,改革前海關原有的監管模式都是以合同為單元。也就是企業根據簽訂的加工貿易合同到海關設立電子化手冊,企業臨時生產調整需要到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有時費時費力一定程度上割裂了企業完整的生產經營鏈條,不利於企業即時調整。此次改革後,海關對加工貿易的監管模式轉變為以企業為單元的監管模式。1家企業1本賬冊,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生長週期,自主選擇合理的核銷週期,並根據自身的生產能力進口料件備料,不受合同限制。改革後,更貼近企業生產需求實際,更便利企業申報。(江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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