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孩子,孩子如今半歲,我對他沒什麼感情

我討厭孩子,孩子如今半歲,我對他沒什麼感情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35歲,和妻形婚5年多,現小孩半歲。結婚以及生孩子,可以說為滿足父母心願和麵子,也因自己沒勇氣出櫃,我男同,妻女同。

關於孩子,我本身不喜歡,由於父母想抱孫子,看他們一把年紀,抵不住壓力和內疚,最終要了孩子。

這個決定,讓我很後悔,也很自責。

現在小孩半歲,我對他沒什麼感情,因為他本來就不是夫妻感情的結晶,只是應付家庭的道具,我感覺我和小孩都很可悲。

去年8月,談了一個男友,異地戀,我們一個月最多見一次,現在處於熱戀期,感情挺好,無奈相距太遠,相聚成本太高。

小孩剛出生時,我們把房子賣了,計劃在她父母家附近買套房子(現在還沒買到),為小孩以後讀書和接送方便。

我和“老婆”從小孩出生到現在都住在她父母家,她父母幫我們帶小孩(我父母身體不好、關係不好,實在無法帶小孩)。

由於我父母在帶小孩方面不能幫忙(我家庭情況也遜於她家),她媽有時會顯得勞苦功高,捨不得她女兒做事,總喊我做事。

我和她父母關係一般,我住她家很彆扭,難受,不自在。

我和她關係也一般,純粹合作關係,我們在家裡幾乎沒有交流,除了涉及小孩、家庭的事,才說話。

我從讀大學起就十分想到外地去,包括工作也想在外地,但一直未能如願,因為我覺得在外地很自由,不受家裡約束,可能和我是GAY有很大關係。

綜合上述信息,我很自私,很不負責的想向公司申請到男友所在城市工作,原因就是:

一、現在人到中年,再不實現自己外地工作生活的願望,就真沒機會了。

二、能和現男友在一起,好好經營一份感情,希望能長久。即使以後分手了,至少滿足了自己在外地工作的願望。

三、遠離小孩和她、她家人。

四、我自認為我為我父母犧牲了我自己的感情和生活,現在我應該能夠滿足他們在外人面前的顏面了,所以,我想為自己活一次。

唯一覺得對不起小孩,雖然沒什麼感情,但畢竟是自己骨肉,他無辜,如果我就此離開,有點生了不管的不負責任。

木子李答讀者問:

作為同性戀者最大的悲哀莫過於同性婚姻不能夠合法,在如此畸形狀態下,如果維繫單身,勢必會讓父母操碎心,也將遭周圍人非議。在此情況下,形婚就成為首選。

很多人以為,形婚就可以掩人耳目,事實上,形婚背後,一樣要承受別樣的痛苦:比如,要不要生孩子,生了孩子怎麼辦。

能理解你和你妻之間較為特殊的情感,也知道你骨子裡深愛的是男人。

但是,從目前中國同性感情的走向看,我看衰你和你現任男友的愛情。

也或許你戀上的並不是對方,而是對方滿足了你逃往一座陌生城市的勇氣。

因為現在處於熱戀期,你會把愛情想象的非常美好,等待這段感情失去後,你又會變得特別無助,到那時,能夠讓你依賴的依然是你妻和孩子。

給出的建議:留守在妻兒身邊,在本地找個相對喜歡的男人,作為固定伴侶。至少,你可以不去品嚐在外地失戀後的重新迴歸的失落。

35歲,你勢必也愛過一些同性,關於同性之間的愛情,你應該知道有多無奈,為此,遠離家庭,並非明智之舉。

關於你和你妻父母之間的關係,關於你和你妻的關係,關於你和孩子的關係,其實在你看來都比較生疏。主要源於你在抗拒著、不願意真心付出。

退一步來說,假如你去了外地,你妻不願再承擔你的自私,要和你鬧離婚,到那時,你如何收場?

所以,做人要給別人留有餘地,別人才可能給你留有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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