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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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練習生》爆火,我是知道的。但沒有料到明明看著韓劇,也會撞見遮天蔽日的彈幕,滿屏都寫著偶像的名字。我家偶像初長成,是粉絲們的心聲。同樣在起勢的《創造101》以及AKB48的中國信徒,也早已把“偶像養成”玩成了一樁巨大的生意。

這讓我想到2005年的夏天,一檔名叫《超級女聲》的電視選秀節目令舉國的年輕人如痴如狂。

即便依靠短信這種並不便捷的方式,當年的冠軍李宇春依然斬獲了352萬張投票。那年中國的總人口剛好突破13億,如果不計重複投票,全國每370人裡就有一個選擇了李宇春。

熟悉的或者陌生的,投入的或者觀望的,通俗娛樂或者陽春白雪的,無論哪一類人,都記住了這個頂著金色蓬鬆頭髮,穿著中性白色褲裝的女生。

雖然並不為所有人理解,可李宇春的確是受之無愧的偶像。也是在李宇春和那屆超女之後,偶像漸漸從明星這個大範疇裡剝離出來,與普通人產生了更緊密的關聯。

因此,把李宇春稱為國內流行偶像的鼻祖,並不為過。一轉眼,她的偶像之路也走了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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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如果對2005年的網絡環境稍有了解,就會明白李宇春的起點就佈滿了荊棘。雖然手握352萬張投票,但圍繞她的嘲諷和不屑同樣此起彼伏。

現在想來實在令人費解,一個毫無醜聞劣跡,並且樂觀陽光的明星,僅僅因為不太符合當時的傳統審美,就要承載大量的惡意。

更恐怖的是,比起有意為之,有些人分明無知無覺,卻沿襲這樣的玩笑,忘了調侃的對象並無過錯,也只是一個22歲的年輕人。

回想起來,李宇春有特別的感觸:“有段時間,每當遇到人,他沒有用調侃或是其他的方式,只是認真地稱呼了我的名字、實實在在地叫‘李宇春’,我真的會很感激。”

那一年的李宇春身上貼滿了各種標籤。她回應這些爭議的方式,是“獨立思考”:對自己感興趣的事要較真,而對那些沒有激起興趣的話,“就覺得沒什麼”。

話雖如此,2010年Why Me演唱會的現場,唱到最後一首《流言》,“流言傳來傳去/說不停不知道何時能平息/流言轉來轉去/請相信我的心純真如往昔”,她還是淚溼眼眶。

2005年的李宇春更像一個符號:有個人的光芒,也有時局的推動,被喜歡也被誤解,被追捧也被攻擊,以選秀歌手的身份登上《時代》週刊亞洲版的封面。

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這份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週刊如此解讀李宇春:“她代表了獨特的個性,這就是她成為全國偶像的原因。”

可是,宏大敘事或者流言蜚語,都不是對李宇春真正的關心。

沒有人在乎這個時常沉默卻內心豐富,敏感自由又努力堅持的年輕女生,究竟是誰、喜歡什麼、要做哪些事。

除了她的粉絲。他們從不希望偶像去揹負代表一個時代的重任。他們鍾情李宇春,是因為她始終做自己。

我見過一位玉米說起喜歡李宇春的動人理由:“很多人喜歡李宇春,就是想看看,如果一個人能一直不世俗一直堅持做自己,究竟會走到什麼位置。”

愛一個偶像,就彷彿在支撐自己。也許是因為有這樣同理共情的粉絲,面對呼嘯而來的是與非,李宇春沒有太放在心上,選擇當一個沉默者。

假如被“符號”是甩不脫的宿命,至少也要戴著鐐銬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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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2005年之後的一段時間裡,李宇春沉默得像一座島嶼。

就像她在《聾子》裡唱:“我都像看到一場煙火表演/一切太轟烈耳朵長了繭/只剩下無言百聽不厭/讓感情世界的喧譁離我遠一點/你說什麼再見我沒聽見”。

可在海面以下,不為人矚目的部分,島嶼卻無限向外蔓延。

站在浮光掠影的娛樂圈,身後又是甚囂塵上的非議,她永遠不變的是做自己,哪怕顯得與眾不同。

譬如商演或者真人秀,當然有誘惑,可李宇春向來對快錢頗為謹慎。公司、團隊需要收入來運轉,但她堅持適當地拒絕,以維繫更好的心境。不然,賺錢會變成巨大的消耗。

為了參演賴聲川的話劇《如夢之夢》,李宇春特意推掉了大量商演,一頭扎進劇組,在寒冬臘月裡每天準點報到排練。

至於音樂,就更包含著李宇春的蛻變。

她是細膩的雙魚女生。耳機壞了,每個人都勸她換一副。可這副耳機是朋友送的生日禮物,她只想修好,因為“沒有人在意你跟這個耳機的連接,也沒有人在意送你禮物的那個人。”這就是《耳機》的由來。

飛機延誤10小時,想到人生中有很多類似的雷雨天候和氣流顛簸,以及因此產生的小確喪,李宇春提筆把心境記錄下來,就成了《Shake it》。演唱會遇到雨天,她想到與歌迷共度的甜蜜時光,於是有了《今天雨,可是我們在一起》。

李宇春也有銳利的鋒芒。

《流行》毫不遮掩地表達對娛樂圈怪現狀的態度:玩搖滾的迷戀娛樂新聞、C位以待又一輪好戲紛呈、戀愛談個價錢鑽鑽鑽,臉型換個爆款燃燃燃。

在《年輕氣盛》裡,她又寫:“死於二十五歲的少年,終於在七十五歲那年下葬”,“瘋一瘋鬧一鬧,溫順尚早”。

這些李宇春創作的歌曲,收錄在去年發表的專輯《流行》裡。這張11月才上線的專輯,在2個月內售出120萬張,成為華語樂壇數字專輯的銷售冠軍。

而2016年的《野》《蠻》《生》《長》4張EP,總銷量超過了600萬張。

當流行歌手越來越熱衷於在綜藝節目上翻唱經典作品和影視金曲,李宇春卻依靠噴薄而出的創作才華,為從來不曾褪去的初心和真我正名。

在受訪時,李宇春說過一段話:“我知道什麼是人氣,什麼是熱度,什麼是轟動,但當下這個階段的我,更願意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那些能帶給我創造力和成長性的事情上面。”

這樣想很簡單,這樣選卻很難,李宇春真真切切地做到了。這是最酷的事。

當成長髮生,李宇春的心門也在逐漸打開。

她發現,沉默並不是最好的姿態,“在時代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真正的袖手旁觀,你還是會關注,會思考,會有所表達,會有所發聲。無論是音樂人還是電影人,或者是媒體人,還是要通過自己的載體去發聲。”她說,“沒有人是一座孤島,你根本脫離不開。”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是海明威在《喪鐘為誰而鳴》的扉頁上引用的約翰·多恩的詩。

詩的下半句是,“每個人都是大陸的一片,整體的一部分。”

李宇春借音樂和影視表達自己,用創作展示自我的思考,視角也從個體轉向整體。她不再是單純的歌者,她的精神內核得到了極大的延展和拓寬,從一座島嶼,化身為大陸閃亮奪目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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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到這些,應該稱得上字典定義的流行偶像。

但李宇春的目標,從來不是成為標準偶像。她要重新定義偶像。

今天,李宇春又以總監製的身份,在上海舉辦了一項以“流行”為議題的公眾藝術項目。

在這個名為“菜市場”的項目裡,李宇春攜10位青年藝術家,通過麵包、玉米、西瓜等與生活相關的藝術裝置,來表達顛覆日常的藝術體驗。

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VIP場當天,李宇春穿著黑色鉚釘元素的皮衣,手揣在黑色長褲的口袋裡,從每件作品旁邊走過,時而駐足,時而沉思。

通過創新、跨界的方式打破傳統桎梏,吸取不同行業更年輕和新鮮的能量,思考並探討“流行”的內涵及外延,是李宇春這些年致力的目標。

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參與“流行實驗室之菜市場”的藝術家徐震表示,作為一個具有時代性的流行ICON,李宇春本人就是這次項目中最大的“藝術品”,是她讓藝術“流行”起來。

另一位藝術家張鼎也說:“能通過與春春的合作項目,讓更多人看到我們的藝術工作,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

這也讓我想起李宇春涉獵藝術的初衷:“最好的流行,屬於那些敢於打破流行的人。”

這兩年,李宇春向藝術領域挺進。推出專輯《1987我不知會遇見你》那會兒,她策劃了一項特別藝術項目“1987”,通過對話徐冰、王廣義、宋永紅、張培力、丁乙和葉永青六位“八五新潮”的靈魂人物,向年輕人發問。這次關於當時的世界、關於藝術的萌芽及兩代人的對話,讓李宇春的音樂與藝術,產生奇妙的化學反應。

在跨界的路上,很少有偶像能像李宇春那樣,腳步輕盈,眼神堅定。

十餘年裡,李宇春在時尚版圖上開疆拓土,一躍成為國際大牌的寵兒。

2012年,她結識了知名設計師高緹耶。這位替麥當娜設計尖錐胸罩造型,為張國榮製作裙子的設計師,曾經因為爭議而放棄為亞洲歌手定做服裝。

但遇到李宇春之後,高緹耶決定破例,因為李宇春在他心中是特別的,像一隻黑天鵝,“身上的羽毛是黑色的,很冷,但也很高貴。”

對於時尚和美,李宇春的認知也在更新。

在米蘭時裝週上,她說,女生最美的時刻,是不被定義的時刻。聊到自己身上最妙的不同之處,她的答案是“沒有被女藝人三個字束縛住”。而面對別人的不同,她用八個字面對:包容多元,選擇所愛。

這種基於時尚和美的態度,也覆蓋到人生的信念。

李宇春說:“我們常常會被現在的社交網絡綁架,對外貌、人生、情感、生活都有著極為相似的‘完美’定義。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點或是瑕疵,毋須掩飾,因為我覺得這本身就是一件很酷的事。很多時候所謂的完美,不過是一種對主流標準的追趕,努力讓自己符合統一的審美和喜好。”

我做過不少明星訪問,這是少見的真誠又有見地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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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關注李宇春的人,本質上都關心一個問題:偶像應該是什麼樣的?

李宇春用十三年的行動和親歷,給出了幾乎獨一無二的答案:偶像是,偶像的方式不止一種。

這很李宇春,不按套路出牌,細想又都在情理之中。

有時候我會想,在“本命”“唯飯”掛在嘴邊的年代,喜歡一個偶像,實在是太容易的事,理由也能找出千千萬萬條。

但那都是很具體的、一條一條的自我訴說。

真正的優質偶像,一個人就會給你千千萬萬條理由。這樣的偶像,不僅會在粉絲的心裡留下痕跡,也屬於一個社會、一個時代甚至一段歷史。

李宇春出道13年:從流行到藝術,一個偶像的無限可能

如果你問我,什麼樣的人配得上時代偶像的稱謂,13年過去了,我還是要回答你這三個字: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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