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區獲評“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紅網時刻婁底6月15日訊(通訊員 劉麗娟)日前,全國普法辦公室印發《關於表彰第四批“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的決定》,婁底市婁星區獲評第四批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是婁底市唯一獲獎的縣(市、區)。“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是全國普法辦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地區授予的最高榮譽稱號,是衡量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設、社會和諧的重要標尺。

近年來,婁底市婁星區緊緊圍繞中央、省、市黨委政府提出的建設法治城市,著力實現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義、法律保障有力、城市全面實現法治化管理的建設工作目標,在全區廣泛開展法治建設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好成績,被評為全省“五五”普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區。

抓組織領導,提升依法執政能力。成立了區委書記為組長的法治婁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法治婁星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把依法治區納入全區發展總體規劃、政府工作報告,列入全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列入鄉鎮街道講評會和“十項競賽、五項評比”內容,做到法治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

抓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水平。出臺了《中共婁星區委、婁星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2015-2020年)的實施方案》,形成了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在重大事項行政決策上,婁星區遵偱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積極推進了公眾廣泛參與重大行政決策聽證活動,紮實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和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聯席會議制度,確保無矛盾糾紛引發特大群體性事件和刑事案件。

抓司法改革,提升改革效果。婁星區人民法院法官員額制改革打造了“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書記員”的婁星模式,在全省開了先河,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府,省高院的肯定和推介。創新執行方法,利用大眾媒體分批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出行和高消費。健全了維護司法公正的各項監督制約機制,建立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司法機關建立了審務、檢務、警務、所務公開制,聘請了行風評議監督員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近年來未發生因司法不公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事件。

抓法治宣傳,提升普法成效。出臺了《全區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考評辦法》,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構建各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落實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每年組織區委中心組學習相關法律法規6次以上。嚴格執行提拔使用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製度、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輪訓制度和領導幹部年度述法制度,每年組織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學法考法工作。打造“關愛明天、普法先行”中小學普法宣傳品牌,開展法律進校園、依法治校等普法活動,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建成早元社區、石井村、新家村、大塘社區、水洞底中心小學等一大批法治長廊,建成了全市第一個農村法治文化精品項目--雙江鄉法治文化廣場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