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入門篇---信用證(一)

上次我們聊過了外貿中的付款方式,其中“信用證”付款方式我是單獨做一篇文章來解釋的。。基本上每個做外貿的人早晚都會接觸到它,至少是聽說過。初次見到信用證的時候,看上去給人一種亞歷山大的感覺---厚厚一疊,密密麻麻的術語,讓人望而生畏。今天我們大家就一起來看下信用證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

首先我們從信用證字面上看,這是跟信用有關的東西。國際貿易(外貿)的確是一個頗具風險的行業。大宗的貨物和款項在國際間傳遞交易,各國商人語言不同,法律各異,相隔萬里,交易時甚至未見過一次面,交易耗時長。生意場本來就是爾虞我詐的戰場,更何況面對的是遙遠陌生的客戶。如果像在超市裡購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不會有任何風險,可是在外貿中不行,即便在科技發到的今天,貨物從青島膠州港海運到美國,也要需要30-40天,同樣地,一筆款項從國外銀行轉至國內銀行,需要幾天到半個月一點也不足以為奇。這樣一來,外貿中的買賣雙方自然會頗有猜忌。買方擔心預付款後,賣方不按照合同要求發貨;賣方也擔心在發貨或提交貨運單據後買方不付款。因此需要找擔保人。那找誰做擔保人?找銀行。因為銀行有錢,實力雄厚比較信得過,除了事情能擔當的起。而且世界各國對銀行的管理和要求一般都比較高,知根知底。

於是,國際貿易中就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做法:買賣雙方磋商交易以後,由買方出面,把交易的內容和要求,例如品名.數量.品質要求.金額.交貨期等條款開列清單,交給某一家銀行(通常是買方的開戶行),請銀行做擔保人,根據這些條款開立一份證明給賣方。只要賣方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銀行就督促買方付款。因為買方本身在此銀行開戶,或交納了一定的保證金,所以這種銀行督促下的收款是很有保障的。反過來對於買方而言,在賣方交貨之前不需要支付任何預付款,賣方交貨或不合格,就可以拒絕付款,也很穩妥,雙方都有保障。這樣,國際貿易商直接的商業信用就得到了銀行的擔保證明,這份證明”信用“的文件,就是神秘的”信用證“,英文全稱Letter of Credit,簡稱L/C。

那信用證的定義是什麼呢?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對頂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文件。即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

舉例,買方是一家美國公司,開戶行是花旗銀行;賣方是一家義烏工廠,開戶行是中國銀行。最常見的信用證具體操作,是美國公司在收到義烏工廠簽訂的合同後向花旗銀行提出開證申請;花旗銀行接受申請,開立信用證,並傳遞給中國銀行;中國銀行街道信用證以後,通知義烏工廠,並把信用證交給義烏工廠;義烏工廠以備貨制單,完成交貨後,把全套單證交給中國銀行。中國銀行審核無誤後,可以直接付款給義烏工廠,或者暫不付款而將全套單證轉交給花旗銀行,由花旗銀行付款。在這個例子中:

1. 美國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申請人 Applicant"

2. 花旗銀行開立信用證,叫做 “開證行 Opening/Issuing Bank"

3.義烏廠因為受益於信用證的付款保障,叫做”受益人Beneficiary".

4.中國銀行接到的信用證,並通知義烏廠,叫做“通知行 Advising/Notifying Bank"

5.如果中國銀行直接付款給義烏廠,就叫做”議付行Negotiating Bank"

6.花旗銀行最重承擔付款責任,叫做“償付行Paying/Reimbursing Bank"

下圖便是個一個完整的信用證流程圖。

外貿入門篇---信用證(一)

所以,當我們想以信用證作為收取貨款的方式時,需要把外貿的要求和國內開戶銀行的名稱賬號等資料告訴國外買家。這些資料可以詢問銀行,告訴銀行是為了開立信用證即可。

理論上信用證有很多種類,比如根據是否允許受益人轉讓他人分為”可轉讓/不可轉讓信用證",根據付款期限分為“即期/遠期信用證”,根據是否可以中途撤銷分為“可撤銷/不可撤銷信用證”等等。而實際上,最常用的就是“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原因很簡單,咱們做出口的,當然不想貨款被拖延,而信用證一經開出就更不希望會被中途撤銷,否則便失去了實際的意義。至於是否允許轉讓,則根據出口的渠道自由掌握。

今天就到這裡啦,有任何問題歡迎留言,我們明天繼續解讀“信用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