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暫緩發行CDR,證監會迴應“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

小米暫緩發行CDR,證監會回應“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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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暫緩發行CDR,證監會回應“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

隨即,證監會公告顯示,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8次發審委會議(會議時間原本定於今日)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這意味著,從小米遞交CDR發行申請到暫緩上市僅僅過了12天。

6月6日晚,證監會發布了《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CDR辦法》),同時發佈了包括IPO辦法、創業板IPO辦法在內的8份配套文件,為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CDR做好了制度安排。

6月7日,CDR甫一開閘,小米就遞交了CDR發行申請,成為市場眼中有望“第一家吃螃蟹的企業”。監管層也對其十分支持,從小米6月7日報送到6月19日上會,速度之快令市場側目。

作為資本市場迎接新經濟創新試點的開始,小米上市發行的每一個環節都備受矚目。

值得注意的是,6月14日,證監會曾披露了對小米發行CDR的書面反饋意見,全文超過2萬字,涉及問題84條,包括小米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優先股融資安排、生態鏈企業情況、股權激勵、估值定價等關鍵內容。

在反饋意見中,證監會要求小米進一步說明現階段定位為互聯網公司而非硬件公司是否準確。反饋意見提到,公司是一家以手機、智能硬件和IOT平臺為核心的互聯網公司。報告期內,互聯網服務業務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8%、9.6%和8.6%,主要來自於廣告推廣和移動遊戲業務。報告期內公司來自智能手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37.15億元、487.64億元和805.64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0.40%、71.26%和70.28%。請發行人結合公司主要產品、業務實質、收入佔比、利潤來源等,說明公司現階段定位為互聯網公司而非硬件公司是否準確。

尚不知小米此次暫緩發行對於證監會後續推動CDR的影響。不過,市場已有擔心此事會否對以CDR為佈局方向的基金產生影響。

此前,南方、易方達、嘉實、華夏、匯添富、招商6家基金公司的3年封閉運作戰略配售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開始募集資金。根據這些基金的發售公告,主要以戰略配售方式投資優質創新企業的股票或存託憑證(CDR),基金投資標的主要採用戰略配售和固定收益兩種投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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