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後,我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

爸爸去世後,我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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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也有個幸福的家庭,爸爸媽媽愛我如掌上明珠。但我上小學的時候,爸爸有了外遇,那個時候,他為了跟那個女人在一起,每天都回家跟我媽吵架,甚至動手打。看著我媽痛苦的樣子,我每天學不進去習,生怕他們離婚,上課都是以淚洗面,老師和同學們都特別同情我。

後來在我12歲那年他們還是離婚了,過了不久我爸娶了小三,還生了一個女兒。我被判給我媽媽。

這些年我爸從來沒給我一分撫養費,除了我考上大學那年給了我500塊,他從來沒給過我一分錢,都是我媽領著我艱難度日,為了我,我媽除了平時上班,還做過很多兼職,打掃衛生,當飯店的服務員,好不容易我終於考上了大學,而我媽也找到了對她很好的男人,現在過得挺幸福。

我和老公是青梅竹馬的發小,他初中畢業後全家去了日本,後來回國找我聚會,我們那時候都單身,就在一起了。

再說我爸爸,和小三結婚後,小三又給他生了個女兒,但他們一家一直過得很不好,他身體不好,有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等很多慢性病,所以只能做一些簡單的工作,比如當保安看看大門什麼的,而小三文化程度不高,也在商場裡做做服務員。

也許是報應,兩年前小三得了一場大病,不但花光了他們所有的積蓄,還讓他們把唯一的房子也賣了,就這也沒有把她的病治好。她死後,我爸只能領著他的小女兒租房子住,他後來的工作是幫人看監控錄像,工作不累但沒什麼錢,一個月也只有一千多吧,還要吃藥還要供孩子上學,真的非常吃力。

不久前,爸爸和他們家的親戚聚會,喝多了酒,半夜突發心肌梗塞走了,留下了年僅十二歲還未成年的妹妹。

安排了爸爸的後事後,我的幾個姑姑,還有小三的親戚,都跳出來讓我養這個妹妹。因為老公家挺有錢。可是,憑什麼啊,我跟這個妹妹完全沒有感情,她10歲之前我甚至都沒有見過她。她媽媽搶了我的爸爸,讓我和媽媽曾經多麼痛苦,他們都忘了。現在我是長大了,日子好過了,可憑什麼要我養她!

可親戚們說,不憑什麼,中國法律就這麼規定的,就該你養!你不養可以去告你。

我說:你們去告啊!嚇唬誰呢,從我爸媽離婚後我自認為就沒有我怕的事。

爸爸去世後,我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

姑姑們用爸爸留下的一點錢把妹妹送到了寄宿學校,但是這些錢根本維持不了多久。

現在這個孩子是我幾個姑姑輪著帶回家照顧,她們也煩的要命,沒人願意養她,計劃著把她送孤兒院去。問我什麼意見?我說我沒意見,跟我一毛關係都沒有!小姑娘知道自己要沒人要了,也像我當年一樣每天哭,老師也經常找家長說這孩子怎麼怎麼可憐。那沒辦法,誰曾經沒哭過,她雖然無辜,但是這是她媽的報應,要怪就怪他媽破壞別人家庭,害得別人孩子成了單親,如今自己的女兒成了孤兒。

如果沒有意外,這個學期還剩下一個月,她肯定就要被我的姑姑們送去孤兒院了。對此我沒任何感覺,我不欠她的也不愧疚,要怪就怪她媽媽不積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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