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發出第1號市總河長令:全面開展巡河行動

呼和浩特日報訊 6月16日,呼和浩特市總河長雲光中,副總河長馮玉臻向各級河長、各相關單位發出第1號市總河長令:全面開展巡河行動。

第1號市總河長令指出,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巡河是各級河長履行工作職責的主要方式。市、旗縣區、鄉鎮、村四級河長要迅速行動起來,帶領責任單位開展巡河工作,原則上市級河長每季度巡河不少於1次,縣級河長每兩月巡河不少於1次,鄉級河長每月巡河不少於1次,村級河長每週巡河不少於1次。要認真做好巡查記錄,及時歸檔備查,確保巡有記錄、查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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