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清朝在西藏主權的決定性文件: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文書


乾隆十六年 平定珠爾墨特• 那木扎勒之亂,由策楞等奏訂“善後章程十三條”。乾隆五十七年、五十八年清軍擊退廓爾喀入侵後,福康安等多次奏訂善後條款,於乾隆五十八年二月,以藏文在拉薩頒佈了“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藏文稱為“水牛年文書二十九條”。文/杜冬,本刊資料圖。西藏老照片獨家發佈,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

對清代員而言,駐藏路漫長艱險,無所不在的瘴氣,神出鬼沒的夾壩、山洪、雪山,無不令人生畏。有一些官員百般推託,不肯前行,也有官員因為道路中斷,在路上耽擱4年者。川藏路上飄勁寒冷的風更加讓人有不能喘氣的感覺。文/杜冬,圖/洛桑嘉措。西藏老照片獨家發佈,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

乾隆年間成書的《西藏志》一書,記錄了3條進藏的道路:自四川成都抵藏,前段也就是今天川藏南線為主;過金沙江後,到察雅、昌都、洛隆、江達到拉薩。圖為昌都至江達,可能是駐藏路上最艱險的一段。文/杜冬,圖/常遠。西藏老照片獨家發佈,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