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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崗位及範圍
(一)選調崗位:瑞安市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參公)執法崗位1名(適宜男性)。
(二)選調範圍:瑞安市範圍內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公人員)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調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身心健康。
(二)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以後;公務員錄用時間須滿2年(2016年1月1日前錄用),其中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須滿5年(2013年1月1日前錄用)。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化工或法律相關專業,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稱職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檔)。
三、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公開報名
2.報名地點:符合選調要求的報名人員填寫《瑞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同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原件和複印件(一式兩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兩寸照片2張,到瑞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時代大廈A幢12樓1209室)報名。
(二)進行面試。面試開考比例不低於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本次公開選調。面試總分100分,注重對應試者綜合素質和口頭表達能力的測試。
(三)組織考察。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考察人員。考察要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注重考察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
(四)研究決定。綜合面試成績及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1名。
未盡事宜及選調過程中有關事項,可向瑞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諮詢,聯繫電話:65888361,659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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