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未到位的借款費用會計處理?

註冊資本未到位的借款費用會計處理?

註冊資金認繳制政策出臺後,也允許企業的實收資本與註冊資本不一致的情況出現。會計人員應該如實披露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待註冊資金一到位,會計人員就可進行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註冊資本未到位的借款費用會計處理?

認繳註冊資金做賬?

實行認繳制後,對實收資本的處理還沒有一個權威性的規定。建議處理方式:

註冊資本為100萬,註冊資本為100萬

借:銀行存款 2萬

其他應收款—認繳資本 98萬

貸:實收資本 100萬

取出來支付開辦的一切費用了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庫存現金

將來2萬元用完後,再有的費用或採購業務,直接核銷“其他應收款—認繳資本”。

順便提醒一下:實行認繳制後不是對實收資本沒有要求了,登記的註冊資本就是公司的有限責任,註冊資本到位時間還是2年以內(公司法規定沒有改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