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檢察:十多年痴心守護“天然氧吧”

在武平中山河國家溼地公園,林草河庫構建起生態有機體,白鷺翔集,水草豐茂;在全國林改第一村捷文村,萬畝青山翠竹清香的空氣,蟲鳴鳥啾,令人沉醉……這得益於2002年,武平縣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清風吹遍青山綠水間,“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讓武平逐漸成為廣為人知的“天然氧吧”。

武平檢察:十多年痴心守護“天然氧吧”

嚴厲打擊涉林犯罪

“林改後,林業生產力得到釋放,林業生產經營活動日趨活躍,但檢察機關也面臨更加複雜、多重的挑戰。”從事林業檢察工作十多年的生態資源檢察科科長傅雄,對生態檢察“創業史”頗有感觸。林改以來,武平縣檢察院根據實際調整工作重點,經歷了從重打擊到打擊與預防保護並重,從重監督到監督與修復治理並重的改變。

武平檢察:十多年痴心守護“天然氧吧”

1998年以來,李某春為樹立自己在林業經濟行業中的強勢地位,壟斷林業生產經營,糾集了眾多親屬和兩勞釋放人員,建立起以其為首的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在武平林區大肆實施搶劫、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賭博、盜伐林木、濫伐林木、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形成社會一大“毒瘤”。2007年7月,在省公安廳的掛牌督辦下,經武平警方四個多月的全力偵查,全面查清了該犯罪組織的累計作案60多起,涉及罪名多達10項的犯罪事實,抓獲該組織成員15名。

“在該案的偵查和審查起訴過程中,我院抽調了10名業務精兵進入辦案一線,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多次召開檢委會,最終確保了案件公訴、庭審的順利進行。”曾參與辦理該案的劉長漢回憶道。2008年1月7日,該組織首犯李某春被法院決定執行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6.5萬元。其餘14名組織成員同時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9年至拘役五個月不等的刑罰。至此,這個武平首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徹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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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林改的紅利必須惠及每一個林區群眾,讓清風正氣吹拂武平的青山綠水!當時,武平縣檢察院一方面查處“林霸”以及腐蝕林業系統國家工作人員的林地經營者、木材商,另一方面則從查辦職務犯罪入手,嚴查林業系統內林業行政審批、林業行政許可和林業執法司法領域中個別國家工作人員的受賄、徇私枉法、翫忽職守等犯罪行為。

汙染頑疾一案一策

“受經濟利益的刺激,建設電子垃圾焚燒廠提煉貴重金屬、非法盜挖稀土、盜伐林木等行為在武平屢禁不止,生態檢察工作要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傳播到每個人心頭,我們費了不少功夫。”該院檢察官邱善泉介紹了幾起典型案例。

“建設非法電子垃圾焚燒廠的技術簡單,只需一臺沖天爐及鼓風機等設備,只需30—40萬元,生產三週內即可收回投資成本……”2008年至2012年,在武平縣政府統一組織、重點打擊下,共取締非法電子垃圾焚燒廠18處,但受利益驅動仍有極個別廠死灰復燃,象洞鄉中段村某廠被縣政府組織取締過四次仍不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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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形成原因、整治對策、責任追究等方面深入調研,2013年該院出具《關於打擊非法電子垃圾焚燒廠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直接促成當地多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一舉打掉久治不絕的兩家非法電子焚燒廠,並建立起嚴管善治的長效機制。這個“頭等難題”的解決路徑變為“治理模版”,形成了生態問題“一案一策”系列規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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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洞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採石場非法佔用林地、農用地專項整治……該院聚焦當地突出問題,因題施策,組合發力,綜合治理,推動生態環境治理機制不斷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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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林改深入,武平生態檢察緊貼生態保護新要求,積極搭建駐森林公安檢察室、駐梁野山自然保護區巡迴檢察室、駐河長辦檢察室一線工作平臺,突出一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梁野山)一水(中山河國家溼地公園保護),並逐步形成了立體監督新常態、多維聯動新機制、一線契入新平臺、點面交融新路徑、綜合治理新局面的武平生態檢察“五新模式”,讓生態檢察工作有抓手,出實招。

生態恢復多措並舉

在風景秀麗的武平縣武東鎮六甲水庫旁,可以看到每一棵香樟樹的主幹上都懸掛著一張特殊的“身份證”——落款上有武平縣人民檢察院。“我願意自費為20棵香樟樹製作保護牌,並親自懸掛於香樟樹上,以身說法讓更多的人來保護香樟樹。”武東鎮東興村的村民朱某的這一轉變源於一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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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為了做傢俱,盯上了庫區的香樟樹,正在砍樹時,被聞訊趕來的六甲水庫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發現並制止,隨即報案。經評估中心認定,該香樟樹屬國家二級保護植物,立木蓄積量為2.898立方米。

朱某沒有許可證私自砍伐,經武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武平縣法院一審以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他能得到從輕或減輕處罰,跟我們推動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密不可分,辦案時注重從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出發,積極對生態破壞案件適用生態恢復模式,達到司法和生態效益最大化。”

武平檢察:十多年痴心守護“天然氧吧”

2017年以來,該院共批准逮捕破壞生態犯罪13件14人,起訴40件53人。共督促涉林刑事犯罪的7名被告人繳交生態恢復補償金5.312萬元,發出生態修復令2份,補植復綠300餘畝。

“在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驗交流座談會在武平召開一週年之際,我們將繼續增強服務綠色崛起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呵護青山綠水,擦亮‘來武平,我氧你’的生態武平名片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檢察官們堅定地表示道。

(本文內容來自福建法治報今天頭版頭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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