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服務少數民族群眾“最後一公里”

打通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最后一公里”

到偏遠山區開庭,在方便當事人訴訟的同時,也產生較好的普法效果

加強巡迴審理 以典型案釋法

設置訴訟接待站 訴訟聯繫點

2014年,在不設置人民法庭的鄉鎮設置訴訟接待站,在村級設置訴訟接待點,進一步方便群眾法律諮詢和提高訴訟便民服務,在沒有人民法庭的4個鄉鎮和100多個行政村分別設置訴訟接待站和訴訟聯繫點。幹警依託便民站、點深入邊遠民族村寨開展工作,將“坐堂法庭”變為“流動法庭”。其核心是便民,基礎是法律諮詢、訴訟服務、糾紛調解。自2015年6月份以來,就地開展巡迴審理600餘次,參加的群眾達7.8萬餘人(次)。2017年5月,巧馬鎮訴訟接待站納入巧馬綜治服務中心,開設便民訴訟服務窗口聯合辦公,成為“全州政法觀摩會”上的亮點。

司法調解和與人民調解銜接

因受教育程度低,部分少數民族當事人法律知識匱乏,調解成功率不高的問題,為此,冊亨縣法院開設調解室,聘請退休資深少數民族法官擔任調解員,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對婚姻家庭糾紛、涉及宅基地、相鄰權、承包經營權等多發性糾紛進行庭前、庭中調解。在運行中,考慮到部分當事人經濟條件較差,無法獲得較好的法律諮詢,冊亨縣法院與縣法律援助中心聯合設立駐冊亨縣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為少數民族群眾提供更多法律援助。2015年至2017年調解撤訴成功1897件(年均增加9.4%),年均調撤率為66.78%,其中有大量糾紛涉及少數民族當事人。

為加強人民調解和司法確認銜接工作,冊亨縣司法局和冊亨縣法院建立聯合調解平臺,司法局負責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法院進行業務指導。推行人民調解案件“以案定補”制度,即“一案一補”和“一案定補”,2016年該院共落實人民調解案件補貼1109件55450元,2017年為1235件61750元。2016年至今落實了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案件29件。

加強“雙語”人才隊伍建設

隨著少數民族群眾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許多矛盾糾紛都交到法院來解決,而該院又只有部分法官幹警能說少數民族語言,這對開展審判執行等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障礙。為此,冊亨縣法院有計劃地組織法官到省高院法官培訓中心、貴州民族大學等地學習布依語、苗語,使法官們能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當地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對法律法規、審判專業術語的互通互譯互用,提高法官的少數民族語言表達能力、文字書寫能力和交流溝通能力,積極推動雙語審判工作。針對部分書記員布依語基礎薄弱、翻譯水平不高、雙語庭審記錄能力不強,以及存在著的法律術語、訴訟術語翻譯不準的實際,重點圍繞布依漢雙語翻譯基礎理論、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庭審過程中法律術語、訴訟術語準確翻譯等內容開展培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經過一系列措施,冊亨縣法院現有9名業務骨幹“雙語法官”,佔員額法官比52.94%,22名“雙語書記員”佔在編書記員比68.75%,此外還招錄大量熟悉布依族、苗族語言的聘用制書記員。此外,還培養通曉布依語、苗語的人民陪審員27名,為庭審提供了便利,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歡迎。為了充分調動“雙語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工作積極性,2016年,在爭取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對每位通曉用布依語審理案件的法官每月給予100元的辦案補助,對參與辦案的人民陪審員按每件150元的標準發放補助。

加強民語法治宣傳服務力度

冊亨縣地處珠江上游南、北盤江夾角地帶,轄9鎮1鄉,2個街道辦,123個行政村,994個村民組,總人口23萬餘人,其中布依族人口占76%。受歷史原因、區位條件、基礎設施等因素影響,經濟發展相對滯後,屬於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貴州省13個發展困難縣之一。但近三年來,冊亨縣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加快,各類糾紛亦呈上升趨勢(受理案件數2015年至2017年年均增長15%),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冊亨縣法院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結合少數民族地區的司法工作特點,努力構建司法便民利民網絡,打通服務少數民族的“最後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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