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校學生注意!省教育廳最新通知來了

近日,省教育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教育引導和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加大校園貸風險防範力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26號)印發以來,各地各高校加大對校園貸業務的清理整頓,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部分地區仍存在校園貸亂象,特別是部分不良借貸平臺採取虛假宣傳的方式和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資費標準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侵犯學生合法權益,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為進一步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加大校園貸風險防範力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主題教育,做好學生教育引導工作

二、加強政策宣傳,做好學生資助保障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切實做好學生資助工作,保證“應助盡助”,幫助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等方面的困難,避免因家庭經濟困難導致校園貸發生。加強資助政策宣傳。加大國家獎助學金及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使需要資助,特別是在學費、生活費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學生,都能夠明瞭政策、清楚辦理流程。完善資助體系。要根據國家現有的“獎、貸、助、補、減、勤”體系,保證國家各項資助政策落到實處,幫助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好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等方面的困難,做到應助盡助。拓展資助渠道。加大校內資助力度,對遇到突發性災害或重大疾病的學生,及時發放困難補助。探索校內渠道暢通、手續簡便的金融借貸服務,滿足學生的合理資金需求。

三、加強排查管控,建立日常監測和應急處置機制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排查整治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各高校要組織輔導員、班主任、黨員骨幹隊伍密切關注針對學生的借貸業務在校園內開展情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及時發現學生日常消費中存在的問題。全面開展校園貸摸排工作。各高校要圍繞校園貸人數、貸款金額、貸款用途、貸款平臺、涉貸學生還貸情況、是否存在逾期還貸困難、由於貸款帶來的情緒變化和心理壓力等情況,逐一排查、整治。做好涉貸學生幫扶引導工作。

對涉貸學生要及時進行幫扶引導,對可能產生極端行為的,要明確專門人員疏導、教育、觀察管控,及時通報其監護人共同做好工作,嚴防出現因還貸壓力造成的次生問題。各高校要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暢通信息渠道,積極鼓勵教職工和學生對不良校園貸線索進行舉報,及時發現問題。加強校園安保防範工作。加強校園門衛管理,嚴防校園貸傳銷、推銷人員進校。未經校方批准,嚴禁任何人、任何組織在校園內進行各種校園貸業務宣傳和推介,及時清理各類借貸小廣告。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旦發現學生校園貸心理問題、精神問題和極端行為傾向、苗頭,要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嚴防導致群體性、不穩定事件。

四、落實各方責任,建立校園貸責任追究機制

各地各高校要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財務、資助及安全穩定工作部門和院(系)開展校園貸教育、警示、排查、處置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要追究有關部門、院(系)和相關人員責任。對因校園貸引發惡性事件的,要倒查倒追有關高校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未開展宣傳教育、風險警示、排查處置等工作的,予以嚴肅處理。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黨委(黨組)負總責,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校園貸管控體系,切實擔負起教育管理學生的主體責任,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分層對接和具體落實,築好防範違規放貸機構進入校園的“防火牆”,加強風險警示、教育引導和校園管理工作,把校園貸的風險防範落到實處。


河北省教育廳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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