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特崗教師“當年考招當年納編”

青海特崗教師“當年考招當年納編”

《意見》還對健全“特崗計劃”激勵約束機制作出規定。《意見》提出,青海將定期評估省內各地“特崗計劃”的實施情況,檢查評估結果將作為下一年度審定崗位計劃的重要依據;按照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要求,對特崗教師進行考核,並按考核結果兌現獎懲;特崗教師聘用滿一年後可申報評審職稱,新招聘未滿5年的特崗教師原則上不得流動。


《中國教育報》2018年6月5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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