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崔永元舉報的屬實,涉嫌逃稅2000萬范冰冰坐牢無疑?

只要崔永元舉報的屬實,涉嫌逃稅2000萬范冰冰坐牢無疑?

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萬天價片酬,並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偷漏稅等潛規則,日前有了最新進展。據法制日報瞭解到,由於范冰冰工作室 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有待後續由稅務機關權威發佈。權威法學專家認為,如果稅務機關調查陰陽合同客觀存在且行為人涉嫌逃稅,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並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法制日報)

只要崔永元舉報的屬實,涉嫌逃稅2000萬范冰冰坐牢無疑?

只要崔永元舉報的屬實,涉嫌逃稅2000萬范冰冰坐牢無疑?

崔永元給大家的印象是一個敢說真話的人,是一個正直的漢子。從反對轉基因到現在的曝光娛樂圈涉嫌偷稅漏稅行為,都能夠反映出崔永元有一顆公德心,他不僅僅是從個人利益角度出發,而是從國家民生利益出發,為普通的老百姓著想,為普通的老百姓發聲,這樣的公眾人物值得大家尊重,也值得有良知的公眾人物學習!

連日來,崔永元怒懟范冰冰一事持續發酵。除了沸沸揚揚的個人恩怨,令人咋舌的天價片酬,明星通過“一陰一陽大小合同”公然偷稅漏稅等行業內幕也隨之浮出水面,一時間成為引爆輿論的焦點

在後續採訪中,崔永元更是毫不諱言自己還有一抽屜這樣的合同,“隨便拿出來一個當事人都得進去,不光范冰冰,牽扯到的全是大腕兒!”

一位專攻娛樂產業的律師更是一語驚了眾人:“大小合同在行業裡很普遍,明星逃稅這塊大家都習慣了,睜一隻閉一隻眼。”

那麼問題來了,崔永元提到的“大小合同”究竟是何物?

只要崔永元舉報的屬實,涉嫌逃稅2000萬范冰冰坐牢無疑?

“大小合同”其實就是人們日常所說的“陰陽合同”: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對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納稅這一法定義務。

對於領著天價片酬的明星來說,這種操作效果驚人。就拿被崔永元曝光的兩份合同來說,小合同1000萬是稅後收入,已經將稅負轉嫁給甲方公司,而隱藏的5000萬大合同則大有貓膩。

按稅法規定,影視、演出、表演所得屬於勞務報酬,理應按3級累進稅率表納稅。

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按稅法粗略一算,范冰冰可能涉嫌逃避個人所得稅2000多萬,在應納稅額中佔比極可能超過法律紅線30%。

偷逃稅與合理避稅界限何在

范冰冰會成為下一個劉曉慶嗎?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蔡道通認為,如果最終被證實“陰陽合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且行為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按照法律之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蔡道通認為,如果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明知“陰陽合同”這種情況存在而不查處或者查處一部分,或者因為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而沒有發現這一情況,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或者翫忽職守罪。

“這個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眾多,對其走向,值得也需要全民關注。”蔡道通還認為,按照刑法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但有一點必須明確,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涉稅犯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蔡道通說,如果最終證實“陰陽合同”是虛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實而加以傳播,那麼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誹謗,應當還范冰冰一個清白。

如何加強高收入人群稅收監管

從此事件的社會影響來看,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稅種,個人所得稅本來就具有“收入越高、繳稅越多”的再分配效應,但在普通工薪階層領著五六千元工資都依法納稅的情形下,處於財富金字塔頂端的明星卻鉅額偷稅漏稅,這無疑是對國家分配製度的公然侵蝕,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對於高淨值人士來說,個人所得稅的收繳本來就嚴重依賴納稅人如實申報。而明星收入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和隱蔽性。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是現代互聯網、雲計算和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的必然結果,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方面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建議,將各種收入信息和財產信息彙總至稅務機關的手中,如銀行交易記錄、股票交易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機動車登記信息等。

作者簡歷:

張子保,黃河.淮河浪子等十幾個筆名,河南省正陽縣人,畢業於河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新聞學系,資深媒體人,曾就讀於北京魯迅文學院作家班。他在多年的新聞工作中,共發表文學、新聞紀實作品1300多篇,其中代表作《日子深處有陽光》、《阿婆的愛心》等榮獲全國一.二.三.等獎!創辦《新莞人報》一舉成名;目前博主任某家媒體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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