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海南省出臺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

我省出臺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

確保選派精準、幫扶紮實、成效明顯、群眾滿意

為著力解決駐村幫扶中選人不優、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更好發揮駐村工作隊脫貧攻堅生力軍作用,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海南省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選派管理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實現全省貧困人口穩定脫貧為目標,堅持因村選派、分類施策,堅持市縣統籌、全面覆蓋,堅持嚴格管理、有效激勵,堅持聚焦攻堅、真幫實扶,確保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精準、幫扶紮實、成效明顯、群眾滿意。

《辦法》明確,駐村工作隊由省和市縣黨委組織部負責、定點扶貧牽頭單位協助派出,每個駐村工作隊一般不少於3人(含第一書記),其中省派定點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員不少於1人,在深度貧困村承擔定點幫扶任務的不少於2人。駐村工作隊每期駐村時間不少於2年。駐村工作隊員主要從省和市縣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選派,優先安排優秀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參加駐村幫扶。駐村工作隊一村一隊,主要派駐到“十三五”建檔立卡貧困村,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村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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