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原常務副市長一審獲刑三年,受賄細節披露

文/藍曉宇

2018年3月21日,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佈吳建春受賄案一審判決結果,江西省撫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建春與行賄人李可聯手演繹了行賄受賄兩端的攻防技巧和策略。然而,自以為技高一籌的“賄賂搭檔”最終在淪為笑柄的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不少關於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思考和警示。

江西撫州原常務副市長一審獲刑三年,受賄細節披露

行賄之路:思路決定命運

吳建春受賄案的關鍵行賄人李可,是個深諳官場潛規則且敢於出手的人。他通過行賄,成功傍上副市長吳建春後,實現了從酒店小老闆到工程大老闆的“華麗轉身”。

江西省興國縣是個有名的將軍縣,位於縣城背街的將軍賓館在當地小有名氣。多年來,李可經營的將軍賓館成了興國縣委縣政府接待的重要場所,為此將軍賓館也成了2008年起擔任縣委書記的吳建春經常出入的地方。

多年與政府官員打交道的經歷,使李可學會了世故圓滑的處世之道待。每次吳建春來,他都是寸步不離、忙前跑後。李可的熱情自然贏得了吳建春的好感,吳建春在縣委書記任上重要的接待總是首選將軍賓館。

除了做好接待工作,李可還非常注重感情投資,經常主動邀約吳建春打球、吃飯喝酒,並多次請吳建春家人外出旅遊,慢慢地兩人關係越來越密切。

之後,李可開始正式登門拜訪,實施真金白銀“投彈”計劃。時任縣委辦副主任孔興明是李可的初中同學,李可向其打聽到了吳建春的住處。2008年10月的一天晚上,吳建春正在興國賓館搞接待,李可打聽到吳建春的行蹤後,在賓館外面一直等到8點左右,等吳建春接待完返回住處時,李可“踩著點”出現在了吳建春的家門口。

“篤篤”的敲門聲後,吳建春略有遲疑地打開門讓李可進屋。只見李可提著一隻厚厚的手提袋,進屋後將手提袋放到桌子上。雖說兩人關係也不錯了,但畢竟身份不同,加之又是李可第一次來到吳建春家,這個對他來說還很陌生的環境,當然沒有在將軍賓館那麼隨意,當時的氣氛也略顯尷尬。草草地聊了幾分鐘後,李可就離開了。李可走後,吳建春打開手提袋一看,裡邊裝著用報紙包好的20萬元現金。

萬事開頭難,雖然經歷了長時間的“蹲點守候”和略顯彆扭的拜訪過程,但錢終究是送出去了,“初戰告捷”的李可長長地鬆了口氣。

吳建春的“廉政堤壩”一旦被李可的糖衣炮彈炸開一個口子,便一發不可收拾,直到最終徹底“決堤”。在此後短短的三年多時間裡,李可陸續向吳建春發送九次糖衣炮彈,出手闊綽的李可少則10萬元,多則30萬元地進貢,行賄總額達人民幣180萬元、美元1萬元。

因為跟吳建春私底下也成了朋友,李可的行賄更多地被打上了人情的烙印,而賄送的過程也“散發”著濃濃的人情味。吳建春老家在江西東南部的會昌縣,2009年春節前,李可打聽到吳建春當年回會昌縣城老家過年,就準備到其老家去拜個年。

大年初一的那天,李可起了個大早,凌晨4點左右就與司機何軍開著一輛銀色奔馳越野車從興國縣出發。經過三小時的長途奔襲,兩人於早上7點左右到達200公里外的會昌縣城。找到吳建春在會昌的住處後,李可將裝有10萬元的紙袋和一箱茅臺酒搬進了吳建春家,寒暄兩句後便離開。

2011年上半年,吳建春喬遷贛州市水岸新天的新居。李可得知後打算去看看,順便“祝賀”一下。李可帶上妻子仲燕一起驅車來到80公里外贛州吳建春的新居,將裝有20萬元的袋子放在吳建春客廳的電視櫃上,說了一些祝賀領導喬遷之喜的話,假模假式地參觀了一下後,就離開了。

受賄之路:權錢交易講“技巧”

有了和吳建春的這層關係後,李可在工程方面的請託事項,吳建春是有求必應。僅在2009年年初至2010年8月的一年半時間裡,吳建春就應李可的請託,先後幫助李可承接到了興國賓館貴賓樓工程、興國縣新建5萬噸/日供水渾水管網、隧洞、取水頭工程、興國縣蘇區幹部好作風紀念館工程、興國縣城區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公共綠地養護服務項目。

吳建春關照李可時,大多時候用語顯得公事公辦,強調公司資質和能力,不留“運作”痕跡。時任興國縣委常委兼瀲江鎮書記黃奇稱,興國縣10萬噸/日供水工程項目是李可通過關係運作得到的,李可當時掛靠江西銅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承接工程。記得有一次在體育場的網球場打網球,當時李可在場時,吳建春對其說,“供水工程要加快進度,李可在打隧道這塊有經驗,可以讓他來承建這個工程”。黃奇遂根據吳建春的意圖,向招投標辦負責人和國資公司總經理季標說,組織招投標程序,要讓李可中標,後李可順利中標該項目。

即便是推薦李可,吳建春下達的指示也顯得很“中性”。2010年9月,吳建春對黃奇說,“李可想參與城區清掃保潔垃圾清運處理及綠地養護市場化運作項目,你考慮一下”。吳建春雖然沒有竭力推薦,但黃奇聽懂了他的意思,認為李可是吳建春的優先考慮對象。後縣委常委會採納了吳建春提出的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招標的建議,李可的兒子彭沛經營的興國縣愛家保潔公司最終獲得該項目承包權。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興國縣蘇區幹部好作風紀念館工程”這個以弘揚幹部好作風為主題的工程,竟然也因為吳建春與李可的交易,在建設過程中就沾上了銅臭味。

吳建春在項目開標前跟興國縣城投公司總經理韓進說,要讓本地有實力的企業家中標。雖然他沒有明說,但韓進知道吳建春希望讓江西福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安公司)做,而福安公司正是李可掛靠經營的。最後福安公司順利中標。項目舉行開工儀式時,吳建春還“親臨”現場祝賀。

如果說李可這個深諳“傍官”經營之道的商人通過加強感情投資,為自己的承攬工程開了一個“虎頭”的話,那麼在具體工程完工之後,他還會知恩圖報,在官商利益輸送的鏈條上屢屢呈上“豹尾”之作。也許這就是李可為什麼能夠深得吳建春賞識,且長期得到關照的重要原因。

在吳建春的幫助下,李可取得了興國賓館貴賓樓項目建設權。2009年11月,李可與吳建春約好去興國縣政府打網球,順便帶上裝有2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紙袋交給吳建春。這筆20萬元的賄金,表達了李可事後對吳建春的感謝之情。幾個月後李可再次來到吳建春的辦公室,將裝有20萬元的手提袋放在其辦公桌的桌面上,對吳建春說,興國縣5萬噸/日供水工程項目拿下,感謝書記關照。

2009年下半年,應李可的請託,吳建春向江西環球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趙春來打招呼,助李可將李名下的興國縣金龍金礦以7500萬元轉讓給江西環球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事後又打招呼令金礦轉讓享受到了當地招商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為了感謝吳建春在轉讓金龍金礦中給予的幫助,2010年6月,李可到吳建春辦公室,向其賄送30萬元。

2010年下半年,李可聽說馬鞍山農商銀行要在興國縣成立村鎮銀行,於是請吳建春幫忙讓其入股。後吳建春向馬鞍山農商銀行的董事長趙磊推薦了李可,最終李可順利入股興國新華村鎮銀行。2010年年底的一天,李可將裝有20萬元的袋子放在吳建春辦公桌邊上,說道:“我和馬鞍山農商行合作入股興國新華村鎮銀行的事情已經談得差不多了,感謝書記的幫助!”

人仰馬翻:兩敗俱傷空歡喜

本案主要行賄人李可精心策劃了改變人生的行賄之路,雖然他曾一度“成功”,獲得了財富,但最終卻是害人害己,落了個官商兩敗俱傷的結局。

2016年9月,吳建春升任江西省撫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然而,吳建春在常務副市長的寶座上只待了一年就東窗事發。2017年9月,江西省紀委發佈消息稱,江西省撫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吳建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江西省上饒市人民檢察院2018年1月向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認定吳建春在2006年至2011年5月間先後利用擔任中共尋烏縣委書記、興國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李可等人錢財共計人民幣220萬元、美元1萬元。

2018年2月1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吳建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220萬元、美元1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除吳建春外,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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