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祖名微博發文稱:“第一部作品殺青!祝媽媽生日快樂”,這是房祖名時隔三年以來第一次發文,並藉以媽媽生日發文,這是要博取同情宣告狀態並想重返娛樂圈的節奏嗎?
2015年1月9日上午9時30分就《房祖名涉毒案》進行一審宣判,認為房祖名的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他自動投案,在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屬於自首,因此從輕予以處罰,判處房祖名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2000元。這件事曾經一度鬧得沸沸揚揚,成龍也被冠以教子無方的稱號。
根據新華社報道, “一旦醜聞認定就應脫離這個領域” 從2014年歌手李代沫等十餘名演藝人涉毒被抓,到2015年“禁毒代言人”、歌手尹相傑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批准逮捕,娛樂圈明星吸毒等負面新聞層出不窮。對此,有專家認為,明星偶像作為公眾人物,承擔著影響甚至引領青少年的社會責任,一旦觸犯法律和道德底線,應嚴肅處理。專家建議,未來應增加公眾人物違法和觸犯道德底線的成本,“一旦醜聞認定,就應該脫離這個領域,不能繼續以偶像明星的身份示人。我覺得說的一點也沒錯,如果這些人還復出的話,那些犧牲的緝毒警察死的不太冤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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