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解體時形勢比較混亂,日本當時為什麼不趁此奪回北方四島?

一、憲法制約:

在麥克阿瑟將軍的主導下,1947年日本通過的《和平憲法》中規定“日本政府放棄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從法理上杜絕了日本派兵發動“奪島”戰役的可能性。雖然在蘇聯解體之後的九十年代以來,尤其是進入新千年以來,日本自衛隊動作頻仍,但始終不敢突破這個底線。

蘇聯解體時形勢比較混亂,日本當時為什麼不趁此奪回北方四島?

二、俄羅斯實力:

1991年底,蘇聯解體,戈氏辭職,把武裝部隊和“核按鈕”轉交給了葉利欽,十五個加盟共和國分崩離析不假,但俄羅斯順利繼承了前蘇聯的政治和大部分軍事地位,雖有局部動盪,但俄羅斯控制的遠東地區形勢比較穩定,在國防上沒有所謂的“一片混亂”,並不存在利於日本的“可乘之機”。

三、美國態度:

戰後的日本外交策略一直是唯美國馬首是瞻,在蘇聯解體的關鍵時刻,無論是事前還是事後,美國人為葉利欽提供了很大支持,這也是葉利欽敢於向戈氏攤牌的底氣所在。同理,美國當時絕對不會鼓勵或縱容日本去乘人之危趁火打劫,而缺少了美國授意的日本,在北方四島問題上絕不敢火中取栗玩火自焚。1960年,美、日達成的《安保條約》中規定,條約適用於日本所“管轄”的領土,北方四島並非在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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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本國內經濟危機:

與蘇聯解體幾乎同一時間段(1991年至1992年),日本房地產泡沫破裂,國內股票大跌、貸款難度增大、企業經營陷入危機,從這時開始一直到新千年,被認為是日本經濟“失落的十年”。日本國內雖然民意洶湧,但都是針對經濟上的焦慮,沒有像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那樣產生領土爭端的民粹主義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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