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當時每月工資350塊大洋, 換成現在的人民幣你知道有多少錢嗎


1912年他初到北京,在教育部任職,一開始估計是試用期,每月只有六十元,當年11月,他領了足額工資220元,而到了1925年他每月薪俸達到了360元。

1926年後,魯迅因為寫了《記念劉和珍君》,傳言被政府列入黑名單,他不辭而別,帶著許廣平南下去了廈門,炒了教育部。但是,人雖然不在教育部,工資卻照領。

蔡元培照顧他,給了他一個不用上班但可領薪水的頭銜——中華民國大學院特約著述員,後來改為編輯費,這筆錢他大概領到1931年底。

魯迅的這些銀元換算成人民幣大概多少錢呢?有人用米價來衡量,1個銀元大概相當於六七十塊錢,魯迅的月工資大概相當於2-3.5萬。

這在現代的北上廣等一線城市很普遍,算是白領。不過,魯迅能寫,算上稿費,有時他的年收入可以達到1.5萬銀元,換算到現在大概接近100萬,應該算是金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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