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移民局對於EB-5審案做了一項重大政策調整,或將廢除長期以來移民局認可卻有爭議的租戶就業模式。
EB-5投資者在遞交I-829永久綠卡申請時,需要滿足項目每位投資者創造10個就業的條件,直接或間接創造的就業都可。其中租戶就業的意思,就是EB-5項目建造的物業設施出租給租戶,由租戶創造的就業,被用來計算入該項目所創造的衍生就業中。
舉個栗子:
某EB-5項目有幾間底層商鋪,
租給了一些商戶,比如星巴克,
由星巴克產生的就業,
也算作是該EB-5項目所創造的的就業。
以前,這樣的租戶就業模式是被移民局認可的,那麼現在為什麼不被認可了呢?
因為移民局所要求創造的就業,是新增就業,而租戶就業模式在實踐中,出現了一種情況:部分EB-5項目中出現的租戶,只是將原有的僱員從其他地方轉移過來,並未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舉個栗子:
紐約曼哈頓一個位於公園大道的EB-5項目,
底層租給了一些商戶,比如星巴克。
星巴克(公園大道店)所僱傭的員工,
均是從星巴克(麥迪遜大道店)轉移過來的。
這部分就業被算作該EB-5項目創造的就業,
實際上並未給美國新增就業機會。
這種“租戶轉移就業”的方法是移民局不想看到的。
於是,一夜之間,移民局就考慮廢除租戶就業模式:2018年5月15日當天及之後,遞交的申請,將不再接受租戶就業模式。
目前為窗口期,5月29日將確定是否落實。
廢除租戶就業模式後,對新老投資者有什麼影響?
1.2018年5月15後,遞交申請的投資者,只要您投資的EB-5項目已經獲批且不存在重大變更,仍依照老政策接受租戶就業模式。
2. 2018年5月15日前,已經遞交的I-526/I-829申請的投資者,仍依照老政策接受租戶就業模式。
閱讀更多 成都加成移民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