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山西省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事項服務指南》的通知
為紮實有序開展我省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提高許可證申報、審批效率,現印發《山西省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事項服務指南》,請結合實際統籌推動本地區本單位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
山西省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許可事項服務指南
一、許可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許可部門:山西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二、許可條件。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
4.有健全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術保障措施;
6.有與服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和資金。
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佈服務許可的,應當是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
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三、申請材料
(一)所有申請者都應提供的基本材料
1.主要負責人(法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複印件);
5.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考核制度(有專門的入職和專業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考核獎懲制度等);
6.信息發佈審核制度(①三審機制、先審後發機制、技術與人工審核相結合機制等;②說明技術審核策略、審核人員數量等);
7.公共信息巡查制度(包括信息發佈再巡查制度等);
8.應急處置制度(建立7×24小時值班、負責人帶班制度等);
9.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安全評估報告(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管理規定》提供安全評估報告,包括技術保障人員資質情況、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技術保障措施情況等);
10.法人資格、場所、資金證明(①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②服務場所產權證書、租賃合同等);
11.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申請書(①《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申請表》,主要為申請主體基本信息;②擬提供具體服務形式、服務方案說明);
12.許可承諾書(樣本附後)
(二)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佈服務許可的,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在以下三項中任選一項提交:
1.申請者為新聞單位的證明(新聞單位證明包括《報紙出版許可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期刊出版許可證》,其中持有《期刊出版許可證》的,應當以提供《規定》第二條所稱“新聞信息”服務為主營業務);
2.控股方為新聞單位的證明(新聞單位證明包括《報紙出版許可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期刊出版許可證》等,其中持有《期刊出版許可證》的,應當以提供《規定))第二條所稱“新聞信息”服務為主營業務);
3.主管單位為新聞宣傳部門的證明及該主管單位意見(證明可在以下兩項材料中任選一項:①提供法人證書複印件,包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等;
②具備法律效力的隸屬關係證明文件。主管單位意見包括,說明申請者與該主管單位的關係、提出評估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等)。
(三)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平臺服務許可的,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平臺賬號用戶管理規章制度(包括用戶實名制、用戶分級管理、大v賬號管理、賬號處置規則,以及人工與技術相結合的審核制度等);
3.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建立舉報受理處置工作制度和流程規範;建立舉報人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等)。
(四)申請者為企業法人的,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股權結構圖(①股東名稱、股權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時間等。股東為非自然人主體的,須逐級追溯到自然人、事業單位以及國有獨資公司。股權結構圖需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②說明有無實際控制人,有實際控制人的,說明具體情況。③主體為上市公司的,只需提供提交材料當日前十大股東信息,及QFII持股情況,包括股東名稱、持股數量等。④通過協議、大額借款、代持等方式能夠對申請單位產生重大影響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情況說明);
2.股東證明材料(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明材料;股東為非自然人主體的,須提供該主體的名稱、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等材料);
3.公司章程(包括公司章程及歷次修改決議);
4.無外資承諾書(對股權結構圖中所有股東均不含外資成分作出書面承諾);
5.專業機構意見書(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就上述股權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出具的書面證明)。
四、接收方式及接收時間
1.申請主體為省級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的、其他非新聞單位的,由山西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受理。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大街369號省委主樓1112室
郵編:030000
電話:0351-4019157
接收時間:正常工作日
2.申請主體為市級新聞單位(含其控股的單位)或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的,由各市互聯網新聞信息辦公室受理。
五、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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