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育與人的發展
一、知識細點
1、在人的身心發展的動力問題上,主要有(內發論)、(外鑠論)和在個體活動中多因素相互作用論。
2、內發論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國的(孟子)、美國的(格塞爾)。外鑠論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國的(荀子)、英國的(洛克)和美國的(華生)。
3、“給我一打健康的兒童,不管他們祖先的狀況如何,我可以任意把他們培養成從領袖到小偷等各種類型的人”,這是(華生)的觀點。
4、在個體身心發展的動力問題上,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是(多因素相互作用論)。
5、皮亞傑有關發生認識論的研究,說明了個體身心發展的(順序性)。
6、個體身心發展水平主要受到遺傳、成熟、環境和(個人實踐活動)的影響。
7、遺傳素質是人的身心發展的(前提),為個體身心發展提供了(可能性)。
8、(格塞爾)提出了個體身心發展的成熟決定論。
9、學校教育按社會對個體的基本要求,對個體發展的方向與方面作出(社會性)規範,它具有(加速)個體發展的特殊功能。
10、學校教育對個體發展的影響,不僅具有(即時)的價值,而且具有(延時)的價值。
11、(未來)是青年期最重要的概念。
第四章 教育目的
一、知識細點
1、教育目的是整個教育工作的(方向),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發點),教育目的的實現則是教育活動的(歸宿)。教育目的的確定受(教育價值觀)的支配,也與社會的發展水平與需要相關。
2、學校教育的目的一般分為四個層次: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目標)和教學目標。
3、教育目的與培養目標之間的關係是(普遍與特殊)的關係,課程目標、教學目標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之間的關係是(具體和抽象)的關係。
4、教育目的具有歷史性、時代性、社會性,在階級社會中具有(階級性)。
5、誇美紐斯主張造就(泛智)的人。
6、蔡元培提出“以公民道德教育為中堅,蓋(世界觀)及美育皆所以完成道德,而軍國民教育及實利主義則必以道德教育為根本”的教育目的。
7、1924年,孫中山規定了“全力發展兒童本位之教育”的方針,按照這一方針,教育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兒童個性)的發展。
8、日本把(個性發展)、(豐富的創造能力)列入21世紀的教育目的。
9、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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