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芒格誤判心理學的啟示之二:打破定勢的鎖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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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格還談到兩個傾向:避免懷疑傾向避免不一致性傾向。兩個傾向容易混淆,但結合律師業務,卻異常“好用”,且聽我慢慢道來。

1避免懷疑傾向

“人類的大腦天生就有一種儘快作出決定,以此消除懷疑的傾向。”芒格解釋,迅速做出判斷是人類進化出的本能,人類天性如此。

中文裡,表示迅速作出有兩個對應的詞語“果斷”“武斷”。兩者有相反的意思,一個是帶著“偏信”的武斷,另一個是帶著“決心”的果斷。

根據上下文的分析,芒格側重於防止人類的“武斷”。他指出,“人類通過儘快作出決定來消除懷疑的傾向十分明顯,所以法官和陪審團必須採用抵制這種傾向的行為。他們不能立刻作出判決,而是必須經過慎重的考慮。”芒格提醒那些聰明的讀者,不要聰明反被聰明誤。

但對於律師來講,凡事謹慎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猶豫不決,瞻前顧後,則雖避免了武斷,卻拋棄了果斷

武斷固然不可取,譬如出現了新生事物,如果沒有深入思考,依據表面和人云亦云的說法,就說“這個東西沒什麼新鮮,不就是什麼什麼……”。恰恰就是掉入了人類避免懷疑傾向的陷阱,提前關閉了認識新生事物的大門。

但是形勢所迫,需要緊急做出決策時的果斷,則是律師常常都要面臨的情形。

有些底線的不可逾越,有些紅線的不可觸碰,有些拖延導致機會的轉瞬即逝,在這個效率至上的時代,迅速做出判斷,給人果斷印象的律師往往魅力非凡。

分析至此,我們至少在意識層面,不要糾結一項決策是果斷還是武斷,而是在具體場景裡做到謹慎而果敢

2避免不一致傾向

這一傾向值得咀嚼和回味。

芒格說:“為了節省運算空間,人類的大腦會不願意作出改變。這是一種避免不一致性的形式”。

人類這種對前後一致的追求,引申出很多隱蔽但很震驚的結論。

比如,一個習慣養成就難以改變,一個觀點形成就會成為偏見。

狄更斯《歡樂頌歌》中雅各布 馬裡的鬼魂說“我戴著我在生活中鍛造的鎖鏈。”芒格解釋說,這個鎖鏈就是那些起初輕微得難以察覺,在察覺之後又牢固得無法打破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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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道理古今中外皆然。

舉個例子。2003年,聯想公司因為要拓展海外市場,但是其“Legend”的商標已被海外100多家公司註冊,因此不得不啟動新的標識“Lenovo”。我當時正在中關村工作,出門看到很多“Lenovo”的宣傳,心裡覺得很不適應,過了很久還是懷念“Lenged”的標識。

這種不適應,現在看來就是芒格所講的避免不一致性傾向在作祟。而為了有效改變這個深藏人性中的頑疾,聯想集團付出了不菲的品牌宣傳推廣費用,以及配合時間的力量才讓人們接受了這幾個字。

實踐中,你也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一個初創期就很規範的企業,之後基本業很規範;但初創期就亂糟糟的企業,之後大概率也是亂糟糟一片,等到融資上市時,才決定規範時,成本和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對於企業家來說,

邁出正確的第一步至關重要,由於避免不一致傾向的存在,您基本上會沿著第一步,第二步確定的方向前進,如果走對了,就是彼岸,走錯了,大概率就是荒原或泥潭。

筆者觀察,近年來,大家的法律和規則意識越來越強,做茶葉的企業家開始提前佈局商標戰略;幹練女企業家結婚前開始考慮如何進行財產安排以確保公司良性發展。莫不是這一法則在起作用?

3延伸:重視一審

生活中,兩個傾向並不割裂,更多時候,我們需要將避免懷疑傾向與避免不一致傾向進行合體。延伸到司法實踐,兩個傾向的合體就是“第一結論的偏見”。意即,在進行訴訟策略時,應特別重視一審,降低把寶押在二審的翻案上。

先看個數據,根據最高法發佈的2016年全國法院司法統計公報

顯示,在民商事二審案件中,維持原判的案件為552456件,改判的案件為109493,比例約為5:1。

這個數據可以看出,維持原判是主流,改判的僅是例外。這裡原因很多,比如保持成文法的嚴肅性,節省訴訟成本等。但今天我嘗試從心理學角度解釋一下。

如果我們把訴訟看作一場戰爭,那麼人類避免懷疑傾向和避免不一致傾向,會從兩個層面來影響戰局。

首先,一審法官和二審法官有著相同的教育背景,認知體系,在對待某些問題的看法上有著一致性,這是第一個層面;推論是,二審法官大多情況下是相信一審法官做出的判斷,除非有新的證據或明顯的錯誤,否則他們之間互相確認是大概率事件;

其次,一審構建的事實基礎,會形成一個完整的故事,二審法官首先接觸的就是這個被一審法官建構的故事大綱,如果沒有

新的強有力的因素對這個確認的故事進行衝擊,那麼由於有避免懷疑和避免不一致性傾向的存在,二審法官在大概率的情況下是不會改變這個故事結構。事實又是法律適用的基礎,如果事實不變,翻案的機率就大大降低。

因此,一審審判時,一定要選個好的律師,做好充分的準備,將自己有利的一面充分發揮,盡最大可能影響一審法官的對故事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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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如果在一審時,證據準備不足,論證不充分,那麼一審法官就會得出一個

對您不利的“故事”,如果想把故事翻過來,你將付出十倍甚或百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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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申訴(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被評為2016及2017年度五道口金融學院未央網最佳專欄作者、網貸之家最受歡迎專欄作者,財新、證券時報、新浪財經、鳳凰財經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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