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監管要求是“逼死審計”還是“分內之事”?

□ 文 任冬雪

近日,深圳證監局發佈了《深圳證監局會計監管工作通訊》(以下簡稱《工作通訊》),對在2017年審計檢查的基本情況和發現的主要問題進行了歸納整理,並就2017年年報審計提出監管要求。此次發佈涉及八大審計問題二十多個審計細節,有些細節連從事多年審計工作的“老司機”都容易忽略。而此次僅僅是深圳證監局發佈審計項目檢查問題彙總的第一期,之後還有三十五期,不少審計工作者看完後直呼:審計這行沒法幹了!

新監管要求是“逼死審計”還是“分內之事”?

七類問題常見應重視 重要程度具體分析

據瞭解,深圳證監局在2017年對多項審計執業項目開展了檢查,針對部分檢查項目發現的問題,採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本次發佈的《工作通訊》即為深圳證監局對檢查的基本情況、發現問題的歸納整理,以警示會計師事務所和相關企業。

劉志耕強調,但如果這七大類問題被查證,其重要程度究竟如何確定,還要看各具體問題的實際情況及問題性質的嚴重程度。如應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很大,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很大,且投資收益或虧損額較大,或可能存在大額減值準備等。

具體實務中該如何確定,劉志耕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大方面分析、判斷:

(一)看審計程序的履行情況,如:

一是看審計程序本身的重要性如何,即應該履行的審計程序對確認相關報表項目所能獲取審計證據影響的重要程度如何?

二是看對相關審計程序到底是一點沒履行,還是履行了部分,還是履行不到位,未履行、履行不到位或有缺失的程度如何?

三是看審計程序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對獲取審計證據的影響程度,如導致重要審計證據缺失的程度如何?還是僅是導致審計證據不充分?對最終確認相關報表項目審計證據充分性、適當性的影響如何?

(二)看審計程序涉及到的報表項目本身的重要性,包括:

一是看資產負債表項目餘額或利潤表項目發生額絕對值的大小。

二是看報表項目餘額或發生額絕對值在資產負債表或利潤表中所佔的比重。

(三)綜合上述兩種情況並結合審計重要性,判斷註冊會計師對應該履行,但實際未履行、部分履行、履行不充分或履行有缺失審計程序對確認相關報表項目應該獲取審計證據的影響程度如何?

最終要綜合權衡以上三方面的情況,分析判斷註冊會計師對相關審計程序存在未履行、部分履行、履行不充分或履行有缺失的嚴重程度。

劉志耕同時指出,除第一項資產減值測試和第二項長期股權投資兩事項本身在企業出現的概率不是很高外,其餘的第三至第七項問題在註冊會計師對很多企業的審計中,都可能不同程度地存在,應引起註冊會計師足夠地重視。

新監管要求是“逼死審計”還是“分內之事”?

監管要求值得推廣 分內之事無可辯解

針對此次審計檢查情況及發現問題,深圳證監局對2017年年報審計提出監管要求:一是要嚴格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高度關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年末突擊調節利潤的行為;二是強化內部質量管理,按照新審計報告準則的要求做好與上市公司治理層的溝通,確定關鍵審計事項,並做好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三是上市公司要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新審計報告準則相關審計工作。

儘管深圳證監局提出的監管要求只針對轄區,但對於全國會計師事務所來說,都是一種警示,是其今後審計工作的明確指南。劉志耕對此表示,深圳證監局提出的監管要求,不僅有助於提高其轄區內進行年報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而且對全國範圍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具有很高的教育和警示意義,值得肯定、值得表揚、值得提倡、值得推廣。

在《工作通訊》發佈後,一些註冊會計師感嘆:“逼死審計!”,劉志耕認為,這很大程度上是在為審計“偷工減料”者維權,為審計“敷衍應付”者助威。實際上,深圳證監局指出的八大問題二十項細節都是註冊會計師及審計助理人員應該做的、必須做的,其中很多問題都是基礎性、常規性的,沒有什麼可辯解的理由。

審計行為作為一種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獨立性是其本質特徵。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必須按照規定的審計目標、審計內容、審計程序,並嚴格地遵循審計準則、審計標準的要求,進行證明資料的收集,做出審計判斷,表達審計意見,提出審計報告。這既是一種權利,同時也是一項義務,保持審計人員自身的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嚴謹性是保證審計活動獨立性的前提和基礎。

審計的監督對象是保羅萬象又變化萬千的經濟行為,經濟行為的複雜性決定了審計行為的龐雜、反覆,其中必然涉及諸多容易忽略的審計細節,因此深圳證監會所提示的八大類問題二十項細節本身就是審計人員的分內之事。

溝通能力對專業審計人才來說必不可少。一流的溝通技巧是分析及分享複雜資料所需的,審計人員需徹底地明白公司業務及行業解決疑問,並與被審計對象良好地溝通。為了方便審閱客戶的財務材料以進行審計工作,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一般需要駐在客戶公司。深圳證監局要求註冊會計師加強與上市公司溝通也就無可厚非。

新監管要求是“逼死審計”還是“分內之事”?

提升年報審計質量 各方共同努力

四月份對大多數上市公司來說是一年中最繁忙的月份,年報的審計工作成為當前的頭等大事。目前年報審計規章正在如火如荼進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年報時會經常遇到哪些問題呢?劉志耕先生依據自身多年來對註冊會計師審計存在問題的觀察發現表示,上述前七大類常見問題以及一些偶發性問題都可能在目前及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在對一些企業的審計中經常出現,只是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問題的總量可能會越來越少,但要想從根本上好轉,還需要各方面很長時間的共同努力。

劉志耕認為,這些問題幾乎都是屢見不鮮、老生常談,但一些註冊會計師就是屢教難改,問題久治不愈,其根本原因主要有七大方面:

一是註冊會計師或審計助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不強、職業謹慎性不足,審計過程中或粗心大意或敷衍應付,導致審計質量低。

二是一些註冊會計師或審計助理人員對如何全面、準確、科學履行好審計程序的理解和認識還有不足,執業水平和專業勝任能力還有待提高。

三是註冊會計師本身的獨立性不足,往往很難獨立客觀公正進行審計並發表意見,不要說未能發現的問題,就是已經發現的問題也可能在交換意見後被迫放棄。而且一些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往往會見到問題悄悄放棄,不“自找麻煩”,不要說需要通過分析及職業判斷才能發現並確定的問題。

四是很多被審計單位對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密切配合程度往往較低。被審計單位往往希望審計的速度越快越好、時間越少越好,只需要註冊會計師出具一份沒有問題的審計報告,註冊會計師提出的審計疑問被認為是“找麻煩”、“搞是非”。

五是一些註冊會計師或審計助理人員出於對成本效益原則的過渡考慮,特別是對成本效益原則的濫用,審計程序做多了、做認真了則會拖延審計時間並增加審計成本,而且還會影響到工作效率和個人收益,因此在履行審計程序、獲取審計證據時敷衍應付、形式主義也就在所難免。

六是審計收費偏低,讓一些註冊會計師及審計助理人員只好偷工減料。對審計項目中自認為重要報表項目的審計程序往往是能簡化就簡化,能不做就不做,或故意少做、不做一些複雜、麻煩的審計程序。

七是監管部門對存在問題的註冊會計師處理處罰的力度不大,違法違規成本太低。

針對上述問題,劉志耕建議,要加強對註冊會計師及審計助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責任心和謹慎性,繼續努力提高註冊會計師及審計助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實務能力;同時一定要加大對違法違規註冊會計師的處理處罰力度,讓註冊會計師感到違法違規的成本太大、得不償失。同時,監管部門一定要拿出具體措施,將規範監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以促進會計師事務所提高審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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