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去世,房屋貸款誰來還?

貸款人去世後房貸還要不要繼續償還,需要分情況討論。由擔保人和繼承人在繼承的財產範圍內承擔,如果貸款是用於家用,夫妻共同財產也應該承擔。如果繼承人繼承房產的,也需要繼續還房貸。

貸款人去世,房屋貸款誰來還?

一、配偶的償還責任

對於配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是否應該承擔債務責任,這就還得從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說起。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為了獲取共同的利益所產生的,也就是說,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借錢,並不是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雙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是夫妻雙方。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相關證據證明另一方的債務是個人行為,並不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為了共同的利益,那就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二、子女的償還責任

中國有句古話說"負債子還,天經地義",那是不是說父母死亡了,所遺留的債務必須有子女來償還呢?這個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範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貸款人去世,房屋貸款誰來還?

三、繼承人的償還責任

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受限制。”意思就是說,如果房屋抵押貸款人有遺產繼承人,那他的繼承人也同時要繼承其貸款債務。

根據我國《繼承法》中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死者留下的遺產,那死者留下的貸款債務也會被一併放棄,繼承人不需要償還。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房子如果因為地震倒塌了,或者其他自然現象導致房屋倒塌,房貸還是需要還的。因為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和借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就仍有義務還清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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