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公司接連退市 A股“退市潮”真的來了嗎

最近,滬深交易所分別對*ST吉恩、*ST昆機以及*ST烯碳股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為此,市場上有輿論稱,A股迎來“退市潮”。 一次性迎來3家公司退市,這在A股市場確實是不曾有過的。不過,因此認為A股迎來“退市潮”,這種說法未免過早了點。

從A股市場一次迎來3家公司退市的事實來看,A股市場加大了退市的力度這是顯而易見的。這實際上也是近年來管理層加強對退市工作重視的必然結果。實際上,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的決定》,就退市制度的修改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退市制度的修改,強調了交易所作為退市工作的主體責任,賦予交易所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更大的主動性。

而且從退市制度的修改來看,同樣也加大了退市的力度。如在欺詐發行的退市情形方面,除了IPO時的欺詐發行之外,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的,其欺詐行為同樣構成欺詐發行的,也屬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範疇。

並且在信息披露方面,增加了年報虛假披露的情形,對於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將終止上市。同時,還增加了“上市公司最近六十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作出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退市情形,並設置了“交易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條款。

三家公司接連退市 A股“退市潮”真的來了嗎

此外,“強制退市實施辦法”還縮短了重大違法退市情形的暫停上市期間,由12個月縮短為6個月,這也大大地提高了退市的效率。因此,退市公司的增多,這應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但如果因此認為“退市潮”來了,這樣的判斷目前看來有些為時尚早。畢竟就目前的退市制度以及正在修改中的退市制度來說,除了對欺詐發行的退市不手軟之外,對於其他情形的退市還是較為包容的。比如,在淨利潤指標方面,主板公司與中小板公司仍然還是連續三年虧損才會被暫停上市,連續四年虧損才會被終止上市。這個退市的時間跨度未免太長。並且對於暫停上市涉及到的連續三年虧損的考核,涉及到的是公司的淨利潤指標,而不是“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指標。這樣上市公司即便主業長期不振,但只要還有股票可賣,有資產可賣,甚至只要還能從地方政府拿到補貼,就可以讓企業避免虧損,避免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的局面,進而避免暫停上市,也就沒有最終的退市情況發生了。

不僅如此,目前的退市制度對投資者保護不力也妨礙著“退市潮”的到來。目前的退市制度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基本上是一個空白,從保護投資者的角度,雖然退市制度方面設置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但“退市整理期”對於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根據目前的退市制度,由退市導致的退市損失基本上都是由投資者來承擔。儘管上市公司的退市涉及到多種多樣的原因,比如欺詐發行、大股東掏空、董監高瀆職等,但退市並沒有責任制,並沒有追究當事人責任。因此,上市公司退市的損失只能由投資者自己來承擔。

如此一來,退市制度變相成為對投資者利益的一種損害。退市的上市公司越多,投資者利益受到的損害也就越多。也正因如此,為了減輕減少對投資者的損害,上市公司退市的腳步也就只能放緩。因此,要迎接A股“退市潮”,這就要求對投資者的保護措施必須跟上。否則,“退市潮”還是放緩腳步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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