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處罰尺度不清仍難服眾,罰單公告標清具體細則依據

中國足協處罰尺度不清仍難服眾,罰單公告標清具體細則依據有助於改善公信力

中國足協處罰尺度不清仍難服眾,罰單公告標清具體細則依據

中國足協處罰尺度不清仍難服眾,罰單公告標清具體細則依據

中國足協處罰尺度不清仍難服眾,罰單公告標清具體細則依據

中國足協處罰尺度不清仍難服眾,罰單公告標清具體細則依據

昨日,中國足協在官網公佈聯賽第11輪的處罰決定:北京人和外援奧古斯托在無球狀態下背後踢人,被禁賽5場並罰款3.5萬。事件源於上週末,中超聯賽北京人和主場2-0擊敗廣州恆大這場比賽的最後時刻,奧古斯托被于漢超掃倒後,惡意從背後踢于漢超小腿,這個動作險些引發雙方大沖突,最終奧古斯托被紅牌罰下,並最終被中國足協追加處罰。

在這次事件中,于漢超也因之前的犯規吃到了黃牌,但並沒有受到足協的追加處罰。有的球迷認為他背後剷球的掃人動作性質同樣惡劣,應該追加停賽3場……對於這種觀點,筆者是不同意的,足協沒有追罰于漢超也是正確的。畢竟裁判對其出示黃牌,本身就給這個動作定了性,而一個惡劣程度不及紅牌的犯規硬要追加處罰,中國足協等於是在打自己所派遣的裁判的臉,這種自我否定的事情沒必要做!

為什麼都是無球狀態下的侵犯,阿蘭、穆裡奇停8場,奧古斯托停5場?區別到底在哪裡?為什麼相同性質下的犯規,阿蘭、穆裡奇罰款5.6萬,奧古斯托只需要罰3.5萬?有細心的球迷解析道,足協本賽季相關規程中有細則的解釋說明,對於頭部和當部的犯規,要從重處罰,因此有了5場和8場之分。即便如此,但疑問與質疑猶在。這點確實可以解析阿蘭的動作緣何處罰8場,但穆裡奇呢?他也是在無球狀況下踢對方球員的腿,和奧古斯托性質接近,很多球迷認為從犯規上看,雙方並沒有本質區別,為何又有處罰上的區別呢?難道中甲要比中超罰得重一些嗎?

當然,這裡還沒提及張稀哲12場停賽的量刑,考慮到是上賽季的事情,就不做對比了。

或許說足協尺度不一有點過重,但從上面的種種質疑不難發現,中國足協在罰單的處理上依然存在尺度不清的現象。到底量刑的“那把標尺”在哪裡,到底細則標準如何制定如何執行,目前還不能很好的讓大家瞭解。管理機構尚且如此,最需要摳細節的地方總是含糊其辭、一筆帶過,某些職能部門手中的權利無形中變大了,但傷害的卻是中超聯賽、中國足球。偽職業的說法何來?不可否認這裡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這麼多年了,中國足協的口碑一直不是很好,儘管他們也希望通過實踐努力,改善自己的公信力,但從目前看,許多細節的疏忽,依然讓其很難真正邁出這一步。在筆者看來,中國足協在未來的罰單公告中,應該直接標清所具體參照的細則依據,不應像現在這樣,僅僅告知大家要參照第幾條,因為沒有人會對你的章程瞭如指掌。要想提高公信力,讓每個處罰都有依據,減少爭議,那就應該在罰單公告裡把量刑的具體依據寫進去,而且寫清楚,也就是多幾十個字的問題,很難辦到嗎?這樣才能讓大家無話可說!

競技體育最看重公平性,特別在處罰這塊,必須做到有章可循,且一碗水端平。然而在罰單中寫清寫明情況,自然能提高公信力,否則讓尺度不一、尺度不清的流言蜚語一直困擾,中國足協如何能夠改善形象,成為一個靠譜的足球管理機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