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第七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考察和評議,40所省級人民政府申報設置的高等學校獲得通過,現將有關高等學校的名單向社會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8年5月31日至6月13日。公示期內,如有不同意見,均可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書面實名反映。我們將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併為反映人保密。
如果公示期沒有意義,這些學校名稱將通過。由於招生計劃提前制定,本年度招生應該還是原校名和層次。
新批准設立本科院校
學院改名大學
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
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同層次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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