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工管家今天翻閱工會福利相關文章的評論時,發現許多小夥伴都有留言。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這讓工管家不禁感嘆,當前工會福利工作已經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大到國家小到你我都熱切關注,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重要工作也不為過。

那麼,這期工論,工管家希望和各位讀者大大一起探討工會福利工作的那些事~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文中觀點均來自以下文章:

▲《從“爭福利”到“謀福利”:中國工會福利工作的演變及創新》

刊於《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學報》2017年3期

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工會和福利的關係

1953 年 5 月,在中國工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新當選的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賴若愚所作的大會報告主題“關於中國工會工作的報告 ―― 為完成國家工業建設的任務而奮鬥”。此時全總的根本任務由支持社會主義革命轉變為支持社會主義建設。

這一時期,整個國家社會的保障體系和福利制度不夠成熟完善,職工的福利包含了許多本應由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承擔的項目。

這使得工會福利工作在“廣度”上涵蓋了職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深度”上,僅以社會保險事業為例,此時的工會“全方位介入國家勞動保險事業,直接管理國家的社會保險事業”。

宋希永先生對這一時期工會福利工作是這樣總結的:

1、在當時在職工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低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大力做好職工福利,正是解決職工生活問題的最重要途徑之一。這種福利分配形式既補充了利用工資獎金等分配個人消費品的不足,又使廣大職工群眾得以相對均等地享受權利,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2、工會通過承擔原本應該由國家社會來承擔的福利事業,發揮了黨和職工群眾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另一方面,企事業單位中的工會組織通過開展福利工作,很好地調節了單位與職工的關係,為企事業單位的建設發展營造了良好環境,工會組織也得以在單位“黨政工”工作格局中佔有重要一席。

1978年改革開放後,工會包攬福利事業的局面有了新變化:一些福利逐漸從單位福利、職工福利中脫離,也就是從工會福利工作中脫離出去。

一是由於不斷深化的經濟體制改革使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城市住房等領域相繼改革,逐漸社會化、市場化,而這些曾經是職工福利的重要內容;

二是由於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福利制度不斷完善,原先由工會開展的工作由國家和社會承擔起這部分職能。當然,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說此時工會就徹底與這些工作脫離,而是由以前較為直接的代理、管理逐漸轉變為間接參與,如參與相關政策、法規、制度的研究和擬定等。

這種情況下,許多基層工會仍然將工作重心停留在“打球照相、吹拉彈唱、迎來送往、福利發放”層面開展工作。某些職工群眾逐漸將工會整體福利工作與工會發放福利品等同起來,甚至認為工會就是一個發放福利品的部門。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為什麼工會被誤解為單純發放福利品的部門

工會被等同於福利,福利被等同於福利品,工會福利工作被等同於工會發放福利品。面對這樣的誤解,宋希永先生在論文中這樣分析道: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第一,定位不清,掩蓋特色。工會福利與國家社會、單位層面的福利不盡相同,但是近年來有些單位工會的工作面越來越廣,扮演的角色愈來愈多。

在福利工作的名義下,生產、管理、分配、醫療、教育、生活、文體等工作樣樣沾邊,但沒有一樣工作是工會非完成不可的,更多時候工會工作顯得可有可無。之所以會陷入這一尷尬境地,主要原因在於工會對自身沒有一個清晰的定位,沒能處理好“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關係,進而丟掉了工會工作特色。

第二,職能失衡,影響整體。工會除了福利品的發放以外,在勞動協商、合同簽訂等方面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維權職能方面,有些工會“有心無力”亦或是乾脆忽略,埋頭去發放福利。看似忙忙碌碌,實際上工會各項職能之間嚴重失衡,工會整體工作受到影響。

第三,造成誤解,失掉人心。現在工會補助制度越來越標準,越來越精細。這本來是件好事,但是也滋生出一些特別的行事標準:拿職工困難補助來說,許多工會幹部嚴格按制度辦事,審查申請者的資格,雖然也會有入戶訪問,但他們更倚重各種文本的證據,比較的是誰更能提供全面的證明材料,極少使用自由裁量權。這種行為很大程度上在職工心目中給工會貼上了“官僚”、“程序”等標籤,平白失掉人心。

工會福利還是我們心目中的福利嗎?

工會的應對方法

1.樹立“謀福利”觀念

謀福利和發福利不同,發放福利(品)表面上是工會的主動作為,其實時時處處顯得消極被動。

而謀福利則是需要工會幹部們去了解職工缺少什麼、需要什麼,簡單來說發放福利是從有到有,而謀福利則是從無到有,即為職工謀取原本不曾享有的福利才能滿足職工需要。

2.滿足物質精神需求

工會應當結合職工交通、住房、工資、獎金等直接需求層面和俱樂部、文化宮、圖書館、電影院等相關的政治、文化相關間接需求層面。

很多時候,我們都講究職工的向心力、創造性,這些精神不是憑空出現的,也不能夠單純用物質堆出來,而更多是參與生活、熱愛生活中產生的,這也是為什麼工會應當照顧職工精神需求的重要原因。

3.關注非在編職工

職工除了工會會員本身,越來越多的非事業編制職工也成為了工會應當關注的對象,這些非事業編制職工加入工會也存在種種障礙,即使這部分非事業編制職工順利加入工會,又面臨著工會經費使用層面的具體問題。面對具體工作中的困難,工會應該確立明確的工作思路:

一方面對未能及時入會的職工給予力所能及的關心幫助;另一方面積極吸納廣大非會員加入工會並推進相關保障制度出臺,從根本上彌補會員與非會員之間的差異鴻溝。

4.激發“初分配”熱情

職工福利事業是社會再分配領域的事情,但是工會為職工謀福利卻不應侷限於此,而是應該在初次分配層面有更多作為。

近年來中華全國總工會在辦會宗旨上大力突出工會的維權職能,強調的是工會應該在促進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方面積極努力,

使職工在初次分配過程中就能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另一方面,也是激發職工的創造性,做大發展蛋糕,創造出更多的共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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