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兒童節的來歷其實並不快樂?!

今天就是六一國際兒童節了,這一天孩子們甭提多高興了,穿新衣、收禮物、逛遊樂場、看文藝表演......以至於一些過來人都對這個節日念念不忘。

但是,這麼一個快樂的節日,其來歷卻並不快樂。

六一兒童節的來歷其實並不快樂?!

關於“國際兒童節”的概念,早在1925年8月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就提出來了。這次大會通過的《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對於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兒童危險工作的避免、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救養兒童等問題均有涉及。自此,各國開始設置“兒童節”,其中,中華民國政府就曾定4月4日為兒童節。

而今天的“六一國際兒童節”的設立與二戰期間的一次名為“利迪策慘案”的事件有關。

1942年6月10日,德國法西斯槍殺了捷克利迪策村16歲以上的男性公民140餘人和全部嬰兒,並把婦女和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村裡的房舍、建築物均被燒燬,好好的一個村莊就這樣被德國法西斯給毀了。另外,二戰結束後,世界經濟蕭條,人們的生活水平極低,尤其是兒童,因為疾病等原因一批批死去,非常悲慘。

所以,為了悼念利迪策慘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保障兒童權利,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六一兒童節的來歷其實並不快樂?!

為了響應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1949年12月23日規定,將中國的“四四”兒童節與國際兒童節統一起來。

自此,我們才有了“六一”。

林彥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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