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展望調為正面,維持光大新鴻基和光大控股評級及穩定展望

光大證券展望調為正面,維持光大新鴻基和光大控股評級及穩定展望

5月30日,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維持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aa3/P-3的發行人評級,並將其展望從穩定調整為正面。

穆迪也維持光大新鴻基有限公司Baa3/P-3的發行人評級和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Baa2/P-2的發行人評級,展望均為穩定。

與此同時,穆迪出於商業原因決定撤銷光大證券和光大新鴻基長期發行人評級的展望。

評級理據

穆迪在2018年5月30日將上述3家公司的關聯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a2/正面,基礎信用評估 (BCA) :ba2) 的評級展望從穩定調整為正面並維持其Baa2的存款評級之後採取了此次評級行動。

光大銀行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最大的子公司,該集團是上述3家公司的最終母公司。

光大證券

穆迪將光大證券的評級展望從穩定調整為正面及維持其Baa3/P-3的發行人評級反映了:1) 過去幾年該公司的風險管理和流動性得到改善,稅前利潤的波動性下降;2) 光大銀行的個體基礎信用評估改善,可能會在光大證券面臨壓力時提升關聯公司支持。

但是,光大證券業務快速擴張和風險偏好上升略有抵消上述有利因素的影響。

光大證券Baa3的長期發行人評級綜合了ba2的個體信用評估和兩個子級的提升,提升的依據是穆迪的聯合違約分析假設:1) 光大證券在必要時將獲得光大銀行極高的關聯公司支持;2) 壓力情況下光大證券將通過光大集團得到中國政府 (A1/穩定) 的高水平支持。

自2013年發生交易錯誤以來,光大證券已改善了風險管理。過去幾年該公司並未受到任何監管處罰或制裁,穆迪認為該公司不再面臨交易錯誤所遺留的不利後果。

此外,過去幾年光大證券增加了長期資金來源 (包括長期債務和股權) ,從而改善了流動性管理,以支持其業務增長。該公司也逐漸實現收入多元化,包括理財產品、投資銀行、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這些業務有助於穩定其盈利能力。

然而,光大證券過去兩年資產和業務快速增長提高了其風險偏好。2017年光大證券的債券投資和股票質押貸款業務顯著增加,對其市場、信貸和流動性風險管理構成挑戰。如果光大證券在業務擴張的同時控制上述風險,而未對其整體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負面影響,則其個體信用評估和發行人評級可能會上調。

光大證券的正面展望也反映了光大銀行ba2的個體信用評估得到改善,可能會在光大證券面臨壓力時提高支持能力。

因此,未來光大銀行的任何正面評級行動均可能會引起光大證券的類似評級行動。

與此同時,鑑於光大證券按照總資產計算是國內的中型證券公司,而光大集團是主要的國有金融綜合企業,因此穆迪認為必要時中國政府通過光大集團支持光大證券的可能性較高,從而維持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光大新鴻基

維持光大新鴻基Baa3/P-3的發行人評級和穩定展望反映了該公司ba1的個體信用評估和一個子級的提升,依據是穆迪的聯合違約分析假設該公司在面臨壓力時有望通過其母公司光大證券和最終母公司光大集團得到中國政府中等水平的支持。

ba1的個體信用評估考慮了光大新鴻基:(1) 在香港 (Aa2/穩定) 零售經紀業務的品牌歷史悠久;(2) 資金來源多元化;(3) 槓桿率相對較低。但是,其評估也受到下列因素的制約:(1) 該公司的資產和業務增長較快;(2) 投資和信用風險上升;(3) 盈利能力波動。

一個子級的提升反映了光大集團及其子公司對中國政府的重要性,也反映了光大新鴻基是光大證券的國際分支機構。因此,如果光大證券或者光大新鴻基違約,則將為集團及其子公司帶來重大的聲譽風險。

穩定的評級展望也反映了光大證券個體信用評估的改善並未影響光大新鴻基的評級,因為後者的個體信用評估高於前者。

光大控股

穆迪維持光大控股Baa2/P-2的發行人評級和穩定展望反映了該公司ba2的個體信用評估和3個子級的提升,依據是穆迪認為該公司面臨壓力時有望通過光大集團及其子公司獲得極高的關聯公司及政府支持。

光大控股ba2的個體信用評估反映了:1) 另類資產管理實力和融資能力提高;2) 強勁的自有資金投資支持其資產管理業務的增長;3) 盈利能力良好。但是,這些積極因素被以下因素所抵消:1) 集中度風險較高;2) 自有資金投資風險上升;3) 槓桿率提高,削弱了財務靈活性。

穆迪認為光大控股對於光大集團仍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原因在於:1) 光大集團間接持股49.7%,並使用相同的品牌。若光大控股債務違約,可能會對光大集團造成重大聲譽風險;2) 光大集團在向子公司提供財務支持方面有著良好的歷史記錄;3) 光大控股是光大集團重要的海外投資控股公司。

光大控股穩定的評級展望也考慮了其發行人評級已經獲得3個子級的極高提升。因此,光大銀行的基礎信用評估和存款評級上調不會引起穆迪對光大控股發行人評級的正面評級行動。

光大證券:可導致評級上調/下調的因素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則光大證券的評級可能會上調: (1) 該公司控制業務擴張的相關風險,而並未對整體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2) 負債增長放緩,使之與行業平均水平一致。

如果光大銀行的基礎信用評估和存款評級得到上調,則光大證券的評級也可能會上調。

如果穆迪認為中國政府和光大集團及其關聯公司支持光大證券的意願和能力下降,則光大證券的評級可能會下調。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則光大證券的評級也可能會下調:(1) 該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2) 槓桿率大幅上升及/或流動性惡化等原因造成財務狀況顯著削弱,及/或 (3) 受到監管機構制裁,影響其品牌和管理穩定性。

光大新鴻基:可導致評級上調/下調的因素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光大新鴻基的評級可能得到上調:(1) 融資和流動性比率持續改善;(2) 降低股票融資業務的集中度風險;(3) 業務增長穩定。

若穆迪認為母公司或集團提供支持的意願和能力下降,則光大新鴻基的評級可能會被下調。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光大新鴻基的評級也可能會被下調:(1) 盈利能力嚴重下降;(2) 大幅增加高風險證券投資,導致風險偏好提高或流動性惡化;或 (3) 股票融資業務的風險和虧損明顯上升。

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可導致評級上調/下調的因素

若發生以下情況,則光大控股的個體評估可能上調:(1) 該公司管理資產規模/收入持續增長,所管理資產進一步多元化,覆蓋海外和二級市場基金;(2) 總債務/EBITDA 比率降至3倍以下; (3) 盈利能力維持在當前水平,並且當資本市場震盪時盈利能力波動不大。

但是,鑑於光大控股的發行人評級已計入支持預期帶來的3個子級提升,其個體信用狀況的改善不大可能引發評級上調。

若出現以下情況,則光大控股的評級可能下調:(1) 客戶保持率和替代率分別降至80%和100%以下;(2) 由於投資風險上升,公司稅前利潤率大幅下降; (3) 總債務/EBITDA比率進一步上升,以及/或 (4) 穆迪調低其支持假設。

光大證券和光大新鴻基的評級所採用的主要評級方法為2017年9月發表的《證券業做市商》(Securities Industry Market Makers) 。關於該評級方法,請瀏覽www.moodys.com評級方法頁。

光大控股的評級所採用的主要評級方法為2015年12月發表的《傳統與另類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rs: Traditional and Alternative) 。關於該評級方法,請瀏覽www.moodys.com 評級方法頁。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總部在上海,2017年底總資產 (含客戶存款) 為人民幣2,060億元。

光大新鴻基有限公司總部在香港,2017年底總資產 (含客戶存款) 為231億港元。

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總部在香港,2017年底總資產為730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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